社媒成癮案 Meta、谷歌敗訴

圖為2月18日,Meta執行長祖克柏(左)進入洛杉磯法院,出席兒童社群媒體成癮案聽證。(Patrick T. Fallon/AFP via Getty Images)
圖為2月18日,Meta執行長祖克柏(左)進入洛杉磯法院,出席兒童社群媒體成癮案聽證。(Patrick T. Fallon/AFP via Getty Images)

【記者林燕/綜合報導】

洛杉磯陪審團週三(3月25日)裁決,科技公司Meta和谷歌(Google)需對兒童社群媒體成癮案負責,因為這兩家公司在平台的設計或經營上有過失。

陪審團要求Meta和谷歌向一名20歲的女性原告賠償300萬美元,Meta需承擔70%的賠償金額,谷歌承擔剩餘的30%。原告在童年時期對Meta的Instagram和谷歌旗下的YouTube上癮。

原告凱莉(Kaley G.M.)作證,這些社群媒體逐漸取代她原本的興趣愛好,並導致她出現焦慮、憂鬱及自殺等念頭,並尋求追究這些公司的責任。

在經過兩個月的審理,陪審團於週三一致認定,這兩家公司在產品設計上有問題,這些設計對原告的心理健康造成傷害。

這是美國首批備受矚目的兒童網路安全案件之一,全美共有1,500多起類似訴訟。週三的裁決對社群媒體公司而言是一次重大打擊,並可能影響到接下來針對科技公司的類似訴訟。

凱莉6歲開始使用YouTube,9歲開始使用Instagram。雖然她的母親試圖阻止,但她有時一天使用Instagram「好幾個小時」,甚至有一次一天超過16小時。

凱莉說,這些社群媒體應用程式導致她成癮,出現焦慮、身體畸形恐懼症和自殺念頭,並且她在Instagram上遭受網路霸凌和性勒索。

本案的陪審團中有十名成員支持原告的全部七項指控,也有兩名成員支持被告。在經過超過40小時的審議後,陪審團達成一致結論。

具體而言,陪審團認定Meta和谷歌分別在Instagram和YouTube的設計或經營方面有過失,且這是原告受到傷害的「實質因素」。

陪審團認定,Meta和谷歌明知或理應知道,未成年人使用Instagram和YouTube的設計或經營有危險或可能有危險,且用戶不會意識到這種危險。陪審團還認定,這兩家公司未能充分警告這些危險。

鑒於陪審團認定這些公司有惡意或極其惡劣的行為,且將在聽取新證據後確定懲罰性賠償金,因此賠償金額可能會增加。

原告律師透過聲明表示,該判決是「歷史性時刻」,「多年來,社群媒體公司透過瞄準兒童牟利,同時掩蓋其令人上癮且危險的設計功能。今天的判決是對該產業的投票——從陪審團到整個產業,問責制終於到來」。

YouTube擬提出上訴

Meta的一位發言人表示,不同意判決結果,正在評估下一步的應對。

YouTube發言人卡斯塔尼達(Jose Castañeda)發聲明說:「我們不同意判決結果,並計畫上訴」。聲明說,此案對YouTube有所誤解,Youtube「是一個負責任構建的串流媒體平台,而不是社群媒體網站」。

Meta連兩案敗訴

新墨西哥州大陪審團週二(3月24日)在另一起訴訟中裁定,Meta公司違反新墨西哥州《不正當競爭法》,未能有效保護兒童免受侵害,需支付3.75億美元(約新台幣122億元)的賠償金。

根據皮尤研究中心的調查,70%的美國家長擔心孩子上網時接觸到露骨內容或花費過多時間,2/3的家長表示,現在育兒比20年前更艱難,而社群媒體是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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