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國家判刑5年 中國人權律師謝陽罪名惹議
中國人權律師謝陽日前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5年徒刑,並罰10萬元人民幣。他在審前被關押了1,532天,幾乎與其刑期重合,加上審判程序不透明、遭長期羈押及言論入罪等爭議,引發國際關注。
因言論入罪的司法體制
據長沙市人民檢察院2022年8月23日起訴書,謝陽被控自2018年起透過Twitter(推特)、微信等平台發表「攻擊國家政權與社會主義制度」的言論,並於2020年後接受《大紀元》、德國之聲、美國之音等境外媒體採訪,被認定為「歪曲事實、詆毀政權」。中共檢方指控其「不思悔改」,將上述言論與受訪行為作為對他的主要定罪依據。
然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下屬的「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WGAD)則持相反立場。該專家小組今年2月25日針對謝陽案正式發布的第73/2025號意見書,認為謝陽相關言論屬於「世界人權宣言」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指出對其煽動顛覆罪名定義「過於寬泛模糊」,難以構成合法剝奪自由的依據。專家小組意見書結論寫道:要求中共當局立即釋放謝陽、提供補救與賠償,並追究責任人,獨立調查相關侵權行為。
謝陽自2022年1月11日被捕以來,截至2026年3月23日已被羈押1,532天,其被捕過程也備受爭議。其前妻陳桂秋指出,「家裡的保險櫃被長沙市公安局偷走,其中的全部財物都被非法扣押」,羈押期間,多項酷刑與不當待遇指控持續出現,包括他「不能通信、被戴腳鐐手銬、被言語侮辱、被包夾」,以及長期被剝奪律師會見權。
聯合國文件亦記錄了具體虐待情形,例如長達7至8個月無法會見律師、遭毆打、被剝奪食物、被迫在攝影機前接受侮辱性行為等。謝陽於2025年1月1日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107監室寫下的聲明:「寧砍頭、不低頭」,令外界擔憂其在獄中承受的酷刑壓力。
辯護權缺失 程序正義受質疑
謝陽案於2026年3月23日在長沙市中級法院宣判,但辯護律師均未被通知出庭,僅有少數家屬獲准旁聽。謝陽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依法上訴。陳桂秋描述庭審情況:「在審判過程中,沒有辯護律師參與,除了幾位謝陽的親人外,還有參與安排表演的旁聽的幾十號不認識的人。」
對於判決結果,陳桂秋向《大紀元》表示:「謝陽這個案件,你判一天,一天對他來說都無辜的。何況是判了5年,而且已經坐(關)了4年2個月了。」她進一步指出:「這裡面就是,真的是中共司法系統的巨大的恥辱。」並批評相關部門「集體作惡」,直言「天憤人怒」。
謝陽的第三位代表律師覃永沛,在給朋友的信中憤慨的寫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居然不通知我出庭;他的另外兩名律師也無法複製案件材料,也無法進行辯護。」他形容這是一場祕密審判,並強調謝陽「沒有野心,沒有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行」,其行為僅是「為當事人鳴不平,為真相發聲」。覃永沛指出:「真正危害國家安全的,不是謝陽這樣的律師,而是那些構陷他的人,是那些利用權力、操縱司法、踐踏良知的人。」
另一位中國人權律師連晉成(化名)也向《大紀元》稱:「荒唐一個詞都不足以形容當下當局的這種卑鄙、卑劣。」他指出,謝陽「僅僅是做了一些維權的事」,卻遭重判5年,並認為中共當前對維權人士的打壓「已經到了極為變態的一個程度」,並形容當今的中國民間也是不敢有絲毫的對習、對中共微詞,「說錯一句話,那就萬劫不復」。◇
謝陽小檔案
出生於1972年,湖南長沙人。2011年執業以來代理多起涉及公權力濫用的案件。2011年11月15日,謝陽隻身探望當時被軟禁的人權律師陳光誠,遭地方人員毆打搶劫,導致他從商業律師轉型為維權律師。
2015年的「709大抓捕」中,謝陽遭扣押,在看守所期間遭嚴重酷刑,曾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2022年1月聲援因言論被送入精神病院的教師李田田後,他被捕並失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