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幣商面交變強盜 北市刑大揭犯案3階段
近期國內接連發生假借虛擬貨幣交易名義,實則搶奪、強盜之案件。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分析發現,此類案件犯案手法相似,大致可分為3個階段,首先,歹徒多假冒個人幣商,透過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招攬被害人進行場外交易(OTC),接著誘使民眾攜帶大筆現金赴約,再伺機下手。
北市警方近期接連偵破3起假幣商面交衍生之搶奪案,經分析發現,此類案件常見手法可分為3階段。第一,犯嫌多利用虛擬貨幣交易為餌,在Facebook、LINE、Telegram等社群平台刊登廣告,以「免手續費換幣」、「快速出金」、「高報酬投資」等話術吸引被害人。
待被害人上鉤後,詐團常以「內部專案」、「保密交易」或「熟客專屬換幣」等名義為包裝,要求被害人攜帶現金至指定地點面交,實際上是刻意規避正規交易平台或金融機構的監督。最後,犯嫌會提前在約定地點埋伏,等被害人攜款現身後,便伺機搶奪,或以人數優勢、持辣椒水及棍棒等方式強取現金。原本的「假交易詐騙」最終演變為嚴重的強盜、搶奪等暴力犯罪。
北市警局提醒,民眾若有虛擬貨幣交易需求,務必循合法程序辦理。依《洗錢防制法》第6條規定,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之業者或人員,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民眾可至金管會官網查詢合法業者名單。另外,合法虛擬資產服務商不得以現金方式向客戶收取款項,應透過可留存金流軌跡之轉帳方式進行。
警方呼籲,交易虛擬貨幣切勿貪圖方便或低廉手續費,而跳過合法平台進行面交或匯入個人帳戶,此舉不僅可能因此收受詐騙集團之不法款項或來源不明之虛擬資產,導致帳戶遭警示、凍結或涉入刑案調查,更可能成為歹徒覬覦目標,嚴重危害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