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更新CFC低稅負名單 79地區納入反避稅監管
海外設立「紙上公司」規劃稅負的空間將被壓縮。財政部近日公告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適用的低稅負國家或地區參考名單,共計79處,提醒企業與高資產族群須重新盤點海外投資架構,今年申報季起若未依規定認列境外關係企業所得,恐面臨補稅與裁罰風險。
CFC制度自112年度上路,是為了防堵企業或個人透過設立海外控股公司、長期保留盈餘不分配,以達到遞延甚至規避台灣所得稅的安排。依規定,只要台灣營利事業或個人直接、間接持有境外公司股權合計逾50%,或對經營決策具實質控制力,即使該公司未匯回盈餘,也須按持股比例將獲利併入當年度所得課稅。
此次財政部公告的參考名單,主要涵蓋兩類地區:一是公司所得稅法定稅率偏低的租稅轄區,如安吉拉(Anguilla)等31個國家及地區;二是採屬地主義課稅、對境外所得不課稅或僅在匯回時才課稅的國家,包括貝里斯(Belize)等48個國家及地區。
勤業眾信國內稅務服務負責人、資深會計師張瑞峰表示,名單並非判斷是否適用CFC的唯一依據。若某些國家雖未列名,但對特定產業、特定區域或特定公司提供專案低稅率或免稅待遇,使實質稅負顯著偏低,稅務機關仍可能依個案實質情況認定為低稅負區,納入CFC課稅範圍。換句話說,「不在名單內」不代表沒有風險。
勤業眾信也建議,企業與個人應建立定期檢視機制,盤點所有境外投資據點與持股結構,並同步評估當地實質稅負與是否存在特殊租稅優惠。對於架構較複雜的多層控股安排,更應提早進行稅務健康檢查,避免在申報時才倉促補件、增加違規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