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罷免連署 藍委羅明才2主任認罪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主導偽造756份罷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的提議人名冊,其中有666份來自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罪。台北地院5日首開庭,劉、林、吳等3人皆認罪,盼法官輕判或緩刑。

中選會查驗罷免陳乃瑜案第一階段提議人名冊,發現其中有109份死亡連署,且有高達600多份出現姓名、地址或身分證字號錯誤等情形,檢調單位進行筆跡鑑定後認定,有部分提議人遭冒名。檢方查出劉、林二人去年2月中旬擬定「以罷制罷」策略,透過里長等人提供的里民個資,去年2月15至19日間在羅明才新店服務處抄寫提議人名冊。

至於偽造的756份提議人名冊中絕大部分來自吳春美。檢方查出,吳春美曾參加民進黨內議員初選失利,後找上林姿伶協助曝光、露臉,以延續其政治生命,她為了償還人情協助偽造名冊。

檢方去年12月偵結起訴劉時郡、林姿伶、吳春美等3人。台北地院5日首開庭,劉、林、吳等3人皆認罪。劉時郡的辯護律師表示,劉已認罪、無前科,且已與被害人和解,犯後態度良好,經過先前羈押禁見4個月,已無再犯可能,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機會。

林姿伶的律師則指出,林女已與被害人和解,且在偵審中均自白,懇請法官考量她犯罪情節輕微,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吳春美的律師也稱,吳女已坦承犯行,涉案後已受重大懲罰,懇請法官判處最輕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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