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免稅新制 民團憂兒少引誘增
財政部預告修法,自2月1日起,旅客攜帶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稱國健署)核定的指定加熱菸200支可免稅,不過民團擔憂,相關展示規範僅限於超市等一般通路,但機場、港口等免稅店仍可自由拿取,隨著年節將至,政府開放規範恐使兒童、青少年及一般民眾,面臨更多加熱菸的引誘機會。
財政部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2月1日起僅限自台灣免稅商店購買、且經衛福部核定的指定加熱菸品,每人限量200支免稅入境。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陶蓮生表示,現行菸品展示規範,包括菸品擺設須距離結帳櫃檯二公尺以上、僅得展示最小包裝單位,且不得正對場所外展示等,這些僅適用一般零售通路,並未涵蓋機場與港口免稅店這類可隨手自由拿取菸品的場所。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祕書長唐仙美認為,政府趕在學生放寒假及黃曆新年前宣布新制,等同為免稅商店販售加熱菸大開方便之門,恐讓年節期間兒童、青少年及一般民眾,面臨更多加熱菸的引誘機會。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近期機場擠滿全家出國旅遊,而免稅店菸品販售區多為開放式貨架,面對包裝精美、外型時尚且具電子化裝置特性的加熱菸,恐出現「大人忙著挑選購買、孩子在旁把玩研究」的情況。
王瀚陽呼籲,政府應審慎評估,將免稅商店展示販售加熱菸的時程,延後至出國潮及寒假結束後,避免在年節旅遊高峰期,變相為加熱菸促銷,增加違法菸品查緝的困難。
國健署表示,目前核准販售的加熱菸品項極少,且通過審查的產品並未在國外上市,凡自國外購買加熱菸或加熱菸載具攜帶入境,一律違法。
國健署強調,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不論數量多寡,均可處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須銷毀或退運,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