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社發署將成立 立委籲預算要夠、保障高齡權益
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衛福部將成立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因應,立委林月琴、賴惠員15日與民團舉行記者會指出,長照的本質是支持失能者、身心障礙者與長者在日常生活中行使權利,相關預算必須實質成長,且相關法條必須納入高齡權益保障、社會參與原則。
衛福部將啟動組織改造,將原先長期照顧司與社會及家庭署,整併為長照及社會發展署,另成立兒家署,專責整合兒童健康、福利保護、發展等業務。
賴惠員指出,長發署未來將服務超過400萬名長者,相關預算必須實質成長,不能只是把分散在各單位的經費重新包裝,更要看到真金白銀投入基層長照人力待遇上,她也要求衛福部扛起責任,確保長照申請與津貼發放在組織調整過程中不中斷、不延誤。
林月琴表示,長發署未來掌管龐大的長照、老人福利與身障支持體系,資源多、預算多,責任也理應更重。她強調,制度要落實,不能只靠口號;組織編制、人力與預算都必須同步到位。
身障、老人、長照整合 仍有三大關鍵風險
身心障礙聯盟副主任汪育儒則表示,整合身障、老人與長照體系,確實有助於提供全人且連續的支持,但仍存在三大關鍵風險,一、未滿18歲身障兒少的權益、培力與自我決策主管機關尚不明確,建議由兒家署統合主責。
汪育儒繼續表示,二、長照3.0恐過度偏向醫療照顧,應平衡投入社區生活與生活重建,並區分老化身障者與老年身障者的差異需求;三、跨部會協調不足,無障礙交通權責分散,復康巴士、長照交通車、通用計程車與電動輪椅乘車規範亟待整合,避免忽略身障者的多重身分與多元需求。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祕書長張淑卿指出,相關法條必須具體納入高齡權益保障、社會參與原則,並透過《老人福利法》的全面銜接修法,落實高齡者權益,並建立常態性的社福團體諮詢機制,讓當事人聲音直達決策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