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防疫無假期 桃園環保局嚴密控管廚餘蒸煮及清理流向
因應非洲豬瘟,行政院決定自115年1月1日起有條件開放事業廚餘養豬,僅限「正面表列」之事業廚餘業者,在符合監測與追蹤設備前提下,給予至115年12月31日止的緩衝期。桃園市全面要求餵養廚餘畜牧場落實蒸煮並建置即時影像及溫度監控系統,並指派專人上線嚴格把關,確保廚餘合法清運並落實高溫蒸煮,目前皆未發現違規情形。
桃園環保局長顏己喨表示,非洲豬瘟發生以來,除中央公告的防疫補助外,桃園更推出多項加碼措施,包括廚餘清運人力補貼、消毒水及防疫物資供應、公私有市場豬肉攤商營業收入損失補貼等,協助業者度過疫情衝擊。隨著全國廚餘管理政策於115年正式上路,桃園市已完成全面布建,預計持續餵養之畜牧場86家全數完成溫度及影像監測;其中79家畜牧場共計138輛廚餘清運車完成定位追蹤,其餘業者亦正陸續申請中。
海資處說,在蒸煮廚餘管制方面,只要是飼養豬隻200頭以上列管畜牧場必須符合蒸煮過程攝氏90度、持續1小時以上的規定,一旦蒸煮未達標準或設備異常時,監控系統將發送警報,市府將立即派員查處。若未確實依規定蒸煮,除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處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收受未經同意之廚餘種類進行餵養,更可依《飼料管理法》第29條第2款處20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確保廚餘再利用過程在符合安全規範前提下,避免衍生疫情風險。
流向管理方面,桃園市要求所有廚餘清運車輛必須完成GPS定位器建置,並經審驗合格始可載運廚餘,以確保運輸過程列管追蹤。海資處透過即時追蹤系統掌握車輛行駛路線,倘發現違規搬廚餘、動物殘渣及禽畜屠宰下腳料至畜牧場,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第1項第1款處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另若發現異常或關閉訊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處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確保廚餘流向軌跡合法透明。
海資處強調,廚餘再利用新制度推動,代表桃園市防疫管理再升級。透過蒸煮設備的嚴格管制與清運車輛的全程追蹤,市府能更有效掌握畜牧場蒸煮情形與廚餘流向,確保市民能安心生活,守護公共安全與健康,讓桃園成為全國廚餘管理的防疫典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