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TOD+的政策 張善政推「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草擬中
桃園市長張善政提到,桃園人口為六都成長最快,出生率也是最高,為提供年輕家庭安居桃園,以TOD+的政策,在大眾運場站整體開發區內整合住宅政策,提供「住得起、住得好」,更為全台之先的「可負擔住宅」,以只能成功不能失敗,要市府同仁全力推動,未來也可以將這樣的概念發展到全國。
張善政提到「可負擔住宅」以居住使用為核心,落實住宅「去商品化」的政策目標,避免炒房,可負擔住宅優先於捷運及鐵路場站周邊整體開發地區導入,幫助年輕家庭可利用大眾運輸就近工作,安心育兒,鼓勵家庭在桃園深根,開枝散葉。可負擔宅可繼承,未來沒有需求或是想要更換其他住宅,一樣可以固定的價格,賣回給市府住都中心。
都發局長江南志也回應,目前已擬定「桃園市可負擔住宅捐建、出售及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主要針對開發商捐建原則、定價原則、買賣機制、承購資格,以及產權控管機制進行規範。未來優先對大眾運輸場站周邊的整體開發區,明訂開發商捐建可負擔住宅,基地規模達1,500平方公尺以上的開發案,需捐建一定比例的可負擔住宅,其中捐建的住宅內部空間要約23坪到35坪的房型。
江南志也進一步說明,可負擔住宅概念拋出以來,持續蒐集民眾意見,民眾關心定價與買賣機制,移轉和管理等議題都已經納入自治條例草案,無論買、賣將採「固定總價模式」辦理,避免價格隨市場波動而產生套利空間,落實住宅去商品化之政策目標。
民眾最關心的房產處分,江南志說自治條例研擬過程中,也已陸續和幾大公股銀行、法律代表等研商,取得共識將採信託機制管理可負擔住宅的產權,確保民眾與政府端的權益。目前也同步啟動規劃「可負擔住宅再出售媒合平台」,協助承購人依法、透明、公平辦理再出售作業,透過平台有效控管住宅承購資格、交易價格及住宅流向,確保可負擔住宅於制度體系內循環使用,兼顧個人權益保障與公共資源有效管理。
都發局也說可負擔住宅自今年初開始啟動自治條例的草擬,過程中也持續徵詢民間代表的意見,條例預計115年上半年送議會爭取支持,而第一批可負擔住宅會優先以航空城安置住宅餘戶轉作試行,首波鎖定設籍滿1年及育(孕)有未成年子女的25歲至44歲市民,只要符合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條件者,可提出申請。另外包含A20、21等幾個桃園市內的重要捷運,以及鐵路地下化重要的車站周邊都已經在都市計畫的土地使用管制納入捐建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