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首推「可負擔住宅」 凌濤:明年第一會期提中央

桃園市議員凌濤針對桃園的住宅政策,請教都發局長江南志,他說,桃園的第一批社宅「中路2號」自2019年10月開始入住啟用,至今已經6年,房屋陸續有很多狀況發生,也跟局長提到一些選服案件。針對住戶負擔的維繕費用,是不是請市府同仁在評估、檢索的時候,給予更多彈性?
江南志回應,社宅開始進到維修期,公的部分我們會來強化。議座提的有一些案子,其實是個案,住戶住了6年要搬走的時候,裡面會有一些嚴重的損壞。會看損壞的程度去決定:如果是正常使用的損壞,由政府來負擔;或者有一些是不當的損壞,就會請住戶來負擔。我們會去看有沒有一個標準跟要求,來進行加強,謝謝。
凌濤建議都發局可以參考國外的案例,我們要做可負擔住宅(affordable housing)。陳韋曄議員也提得很清楚,現在揀選的A20、A21跟體育園區。想請教,可負擔住宅目前的自治條例進度到哪裡?預計何時可以完成送中央審議?
江南志回應,原來是希望今年能夠報到議會來,不過在跟法務局及府內大家討論的時候,其實對於很多的細節,包含未來怎麼樣能夠讓這個制度可長可久,有過蠻多討論。所以目前期程是希望今年年底能夠在府內的法規會確認,明年來報議會。
凌濤希望目標明年的第一個會期,就能夠送到中央。剛才提到A20、A21跟體育園區站,這是南桃園的部分,北桃園最近人口移入的速度跟比例也很高,所以是不是有可能在G12、G13、G14蘆竹跟桃園中路的都市計畫當中,也把可負擔住宅納入?
江南志認為,這個建議很好,原來挑這三區是因為他已經準備開發完成,所以最優先推這三區。至於北區,包含中路車站,包含G12到G14這兩個比較大的都市計畫區,現在公展的版本,其實就已經把可負擔住宅的概念擺在土管裡面。所以未來希望整個桃園的發展,是從社宅到可負擔住宅到一般市場的房子,都變成一個完整的住宅政策。也希望未來議會能夠給我們支持。
凌濤認為可負擔住宅,加現有跟新建的住宅,這三塊可以形成比較穩定的住宅政策。看到可負擔住宅一坪大概20到30萬,房貸大概佔收入三分之一,所以代表育兒、民生跟娛樂,還有三分之二的可支配所得。想請教如何確保可負擔住宅在市場交易的全閉鎖,不讓它進入自由市場交易?如何避免任何炒房的機會?
江南志說,這是我們最重要的核心精神,我們希望桃園推出來的可負擔住宅,可以變成完全去商品化的純住宅政策,這也為什麼現在府內做這麼多討論。因為其實也有人討論到,透過自治條例是不是就能夠達到效果,這也是我們目前在整個自治條例擬定過程中要努力的。中央現在包含住盟,也開始在討論我們這個政策,未來我們也希望中央能夠一起來支持我們,像是整個中央的住宅法或住宅政策在推動的時候,可以把我們的想法納入一起來考量。
凌濤希望桃園的可負擔住宅,應該成為全國可以採用的標準型態,所以在過程中我們也盡量跟內政部溝通,讓他們了解我們的方案,不要讓內政部在過程中有任何卡桃園的機會。江南志表示會盡力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