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顏寬恒涉貪 二審維持8年4月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左3)遭控房屋假買賣與詐領助理費等案,台中高分院11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判8年4月。(中央社)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左3)遭控房屋假買賣與詐領助理費等案,台中高分院11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判8年4月。(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沙鹿莊園豪宅假交易、竊佔國有地、詐領助理費,台中地院一審依貪汙、偽造文書罪各判刑7年10月、6月,竊占罪無罪。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11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除貪汙罪部分仍可上訴外,其餘皆先行確定。顏寬恒出面喊冤,稱司法迫害,會盡快提起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顏寬恒名下位於台中沙鹿的莊園豪宅,2017年完工時竊占國有地面積達1,097.14平方公尺。而他於2022年投入中二選區立委補選時,為避免該豪宅引發爭議,以假交易的方式賣給裝修該豪宅的設計公司負責人張女。

此外,檢方從查扣的苑裡營造公司帳冊中發現,顏寬恒於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間聘請公司負責人林進福擔任公費助理,近2年向立法院請領薪資、年終獎金合計108萬餘元,但這筆錢卻與顏寬恒獲取苑裡營造公司盈餘等收入混在一起,用來支付他平時的生活開銷。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顏寬恒夫妻二人於2022年1月19日以4,541萬元將豪宅賣給張女,林進福卻自同年月14日至26日間,分4次將同額款項以現金交給張女,張女再用來購買豪宅,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貪汙部分,因苑裡營造公司帳冊中有「顏董代收代付總表」,並記載「林進福─代收立法院薪資明細表」,判刑7年10月。

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審酌,顏、林、張3人雖否認豪宅假交易,但3人描述買賣豪宅的磋商過程彼此矛盾,顯屬異常;且部分買賣價金是由出賣人顏寬恒支應,顯然是由林進福事前籌謀規畫,此部分維持原判,先行確定。

至於詐領助理費部分,台中高分院認為,林進福的妻子黃女將顏寬恒各項收入或私人花費等帳務彙整詳盡,經對照細項資料表結算金額,與「顏董代收代付總表」全然吻合相符,因此維持原判,可再上訴。對此,顏寬恒受訪時喊冤,強調這是明顯的司法迫害,會盡快提起上訴。◇

延伸閱讀
中油主管洩標案 多罪併罰被判刑
2025年09月10日 | 3天前
台股大漲337點 收25192點創新高 
2025年09月10日 | 3天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