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社論【九評之七】13評中國共產黨的殺人歷史

⊙九評編輯部

(三)迫害法輪功(續)

如果說,紅衛兵的武鬥和廣西的吃人還是以消滅對方的肉體為目的,幾分鐘或者幾小時就結果一條人命的話,對法輪功修煉者迫害的目的卻是要他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而且殘忍酷刑常常持續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估計已有超過1萬名法輪功學員因此而失去生命。
法輪功的修煉者歷盡九死一生記錄下施加在他們身上的超過百種酷刑,以下僅舉幾例:
毒打是虐待法輪功學員最經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牢頭直接打學員,也唆使犯人毒打學員。有的學員耳朵被打聾,外耳被打掉,眼珠被打爆,牙齒被打斷、打掉。頭骨、脊椎、胸骨、鎖骨、腰椎、手臂、腿骨被打斷和截肢的。還有用勁狠捏男學員的睪丸,狠踢女學員陰部。學員不屈服就接著再用刑,被打得皮開肉綻、面目皆非、嚴重變形的血淋淋的人,還要被用鹽水澆身、用高壓電棍電,血腥味與肉糊味相混,慘叫聲撕心裂肺。在暴打的同時用塑料袋套住被打者的頭,試圖讓後者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
電刑也是中國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最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用電棍電學員的敏感部位,口腔、頭頂、前胸、陰部、乳房、臀部、大腿、腳底,有的到處亂電,用多根電棍電,直至有燒焦燒糊,糊味到處能聞到,傷處紫黑。有時頭頂與肛門同時過電。警察經常使用10根或更多電棍同時施暴,一般的電棍幾萬伏。連續放電時,發出藍光,伴隨著刺耳的啪啪聲。電在人身上就像火燒一樣,又像被蛇咬。每放電一下,就像被蛇咬一口一樣痛。被電過的皮膚會變紅、破損、被燒焦、流膿等。更高功率和電壓的電棍更加凶猛,電在頭上就如同用錘子砸頭一樣。
(待續,每週六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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