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駕遇仙人跳 立委籲訂定型化契約

日前有民眾在業務陪同試駕時,依指示踩下油門,卻遭控超速導致試駕車輛遭扣牌六個月,事後車廠不僅提出高額賠償方案,甚至逼迫消費者購車。立委林俊憲8月20日舉行記者會提出訴求,包含主管機關訂立試駕定型化契約。
受害者家屬控訴,試車過程中,業務說會先找認識的警察打招呼,後續試車時業務也說可以踩油門測試車輛性能,並操作排擋桿致使車子超速。隔天表達不買車後,就收到業務通知,試車時被警察拍到超速,並說了明確的地點、速度、時間及開單分隊,與一個月後收到的罰單資訊一樣,開單分隊正好是試車日拜訪的分隊。
林俊憲表示,該案件發展至今已近一年,消費者雖購買另一輛新車,但車廠仍反覆變更賠償要求,金額從54萬元暴增至216萬元,過程中毫無誠信可言。更令人質疑的是,業務在試駕前特地帶消費者拜訪國道警察局,並於隔日即能掌握超速罰單資訊,不禁令人懷疑是否存在車商業務與國道警察勾結,刻意設局陷害消費者的可能。
因此,林俊憲提出三點訴求,包括由主管機關訂立試駕定型化契約,清楚規範雙方責任,避免車商任意求償;在試駕契約中應納入保存試駕車輛行車記錄器影像至少60天,以供事後調查與舉證;徹查是否存在車商業務與國道警察勾結設局,如屬實應嚴懲相關人員。
經濟部回應,贊成制定相關規範來確保消費者權益。警政署國道警察局副局長陳杏結則表示,超速部分因有設置取締標誌且視線清晰,依法舉發沒有錯誤,另外,沒有同仁洩密取締的時間及地點,經過調查後,沒有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