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仲介器官判免囚 醫批開黑心醫療之門

【記者賴玟茹/彰化報導】

中部換肝移植名醫陳堯俐非法仲介9名病患赴中國進行肝腎移植手術,獲利逾千萬元。彰化地院日前審結,判處兩年徒刑,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500萬元。陳堯俐原任職的彰化基督教醫院強調,早在2022年就不再續聘涉案人員,並嚴正譴責「利用病患求生意志牟利,絕不容忍」。心臟外科醫師也批評,此先例是「大開黑心醫療之門」。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因為仲介9名病患到中國山東等地換肝、換腎,賺取仲介費1,466萬元。彰化地院法官審酌,陳堯俐等人因為一時失慮犯案,犯後皆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一審依陳犯9個共同仲介器官移植、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處兩年徒刑,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500萬元,換免囚。該判決引發醫界譁然。

台灣基進祕書長、心臟血管外科醫師吳欣岱怒批,參與器官買賣的醫生不只沒有被吊銷醫師執照,甚至不用入獄服刑,賠錢就能了事,這等於告訴醫療人員,「吃人血饅頭沒關係,只要有錢就行。」這已經不是單一醫師的失德,而是醫院文化默許的黑暗共犯結構。

吳欣岱說,很多人以為器官仲介是在幫人找一線生機,事實上,它就是赤裸裸的替有錢有勢的人剝奪他人的生命權。醫師用患者對死亡的恐懼來賺取巨額費用,而患者往往不知道手術風險極高、死亡率驚人,手術後根本沒人負責。此判決不只是放過一個人,而是立下可怕的先例,「只要有錢,就能掩蓋道德敗壞、規避法律制裁。」她擔憂,從今天起所有心懷僥倖的黑心醫生、貪婪的醫療集團都會明白,在這個制度下完全可以踩著別人的生命發財而不用付出真正的代價,「這才是真正的大開黑心醫療之門」!

陳堯俐與部分涉案醫護原任職彰基。彰基15日聲明強調,2022年6月就「主動不續聘」相關人員,並嚴正譴責「利用病患求生意志牟利,絕不容忍。」陳堯俐的行為嚴重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器官無償移植」原則,涉入非法仲介器官牟利並親赴中國參與安排器官移植,唆使病患前往器官來源不明的中國移植,嚴重傷害社會對台灣醫療的信任,也衝擊國內推動器官捐贈的努力,影響深遠,令人遺憾。彰基呼籲,醫界應共同堅守「醫療非商品、器官不販賣」底線,防堵跨境非法移植的利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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