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火險含洪災補償 受災戶可申請理賠

因應近日台灣西南氣流及颱風外圍環流帶來的豪雨,導致中南部積淹水災情頻傳,金管會7月29日發布聲明,提醒受影響民眾,若住家因豪雨或淹水而遭受損失,且已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住火險)或相關颱風洪水附加條款,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管會並已責成保險公會,通知各保險公司主動關懷並盡速辦理保戶理賠事宜。
金管會表示,現行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承保範圍已自動包含「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這項補償針對住宅建築物因颱風或洪水直接造成的損失,提供基本保障,賠償金額依建築物所在地區別,分別為新台幣7千元至9千元,作為受災戶緊急復原之用。
具體而言,若住宅淹水深度達到50公分以上,即符合「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中的住戶淹水救助標準,保險公司將依該住宅所在地區的賠償限額進行理賠。以台南市及高雄市為例,賠償限額為8,000元。即使淹水未達上述標準,但若有實際損失,保險公司也將在進行實際勘損與損失理算後,於賠償限額內依實際損失金額予以賠付。金管會建議民眾在災後務必拍照存證,加速後續的理賠作業。
此外,金管會保險局也提及,若民眾除了住火險外,更額外加保了颱風洪水附加條款,除可就保險標的物因颱風或洪水造成的毀損滅失獲得賠償外,保險公司也將因颱風或洪水發生所衍生的清除費用及臨時住宿費用負起賠償責任,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金管會提醒,為確保住家財產擁有完整的保障,建議民眾應定期審視自身的保險保障內容是否充足。除了基礎的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外,可視自身需求進一步投保相關的附加條款,在面對不可預測的天然災害時,獲得更為周全的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