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貸款業者勾結詐團 檢方起訴十人
士林地檢署11日偵結民間貸款掮客結合詐欺集團進行詐騙的案件,並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偽造私文書、洗錢等罪嫌起訴十人,本案有14位被害者,遭詐金額逾1億元,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表示,邱、吳、鄧君為均為民間貸款業者,其中鄧與其他七人分別負責詐欺集團機房掮客、金主掮客、資料處理及提款交款等工作。
檢方調查,鄧等人將遭受詐騙而急需資金的被害人轉介給邱、吳,並轉由他人負責介紹放款來源、處理估價、抵押送件及催款,還有一人負責協助錄影、拍照與整理資料,三人擔任提款與交款之車手工作。
檢方指出,這些人利用遭到假檢警、假投資或假交友詐欺的被害人難以求助的處境,或在假投資群組話術所惑下而需款急迫之際,在被害人款項已用罄或遭提領殆盡後,配合詐團為被害人以房產辦理抵押貸款,並從中收取貸款金額6%至30%不等之高額手續費,導致被害人面臨鉅額利息、違約金及賣屋還款,否則房產將遭強制執行之壓力。
檢方說,2024年間,14名被害人遭詐,其等經手之貸款金額逾新臺幣1億元,並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最後,檢方強調,請法院審酌邱、吳、鄧等七人或身為民間貸款業者,不思以正當方式經營貸款媒合業務,或為收取高額手續費,明知或可得而知有詐欺集團成員欲對被害人層層剝削,仍為本件犯行,依被告等人擔任之角色及犯罪參與程度、犯案動機及目的、侵害法益及危害社會秩序之程度等節,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