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案爆起訴證據偽造 桃檢駁斥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汙案,遭桃園地檢署起訴。有週刊報導,稱被列為起訴關鍵證據的會議錄音檔疑似被檢方偽造。對此,桃檢聲明,偵辦過程皆符合程序,並無勘驗不實情形;立委陳冠廷則呼籲,司法機關應澈底調查釐清,確保司法公正性不受質疑。
鄭文燦涉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貪汙案,去年8月間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刑12年。
週刊爆檢察官涉偽造文書
根據《鏡週刊》報導,法院日前勘驗被檢方列為起訴關鍵證據的會議錄音檔,該場會議由鄭文燦帶領官員,與涉行賄的廖姓父子討論開發案,會中針對讓開發案過關並沒有共識。檢察官陳嘉義卻在起訴書中直指該場會議是鄭與廖氏父子的「三人密會」,且配合業者先行開發,甚至在勘驗該錄音檔的逐字稿時,寫下「經勘驗無誤」,涉嫌偽造文書。
桃檢駁斥:無勘驗不實
對此,桃園地檢署聲明表示,該次會議並非正式機關會議,而是被告鄭文燦、廖俊松與其他人士私下商談本件土地變更開發事宜,錄音內容是在場人士當場錄音後留存之檔案,檢察官扣押後,由本署檢察事務官摘要製作成文字稿,經檢察官勘驗無誤,故檢察官於證據名稱記載如上,並非如報導所稱之「被告三人密會」。
桃檢表示,因待證事實是欲證明鄭文燦與廖俊松有就土地變更事宜進行討論,始就該次商談內容摘要記載,檢察官所為之勘驗均符合程序,並無勘驗不實之情形。
桃檢表示,檢察官偵辦本案均秉持客觀中立態度,遵守刑事訴訟程序,對於被告等人涉犯罪嫌所提出之證據務求詳實明確。因此,就偵查中檢察官之取證偵查作為是否適切,倘有相關意見,允宜於法院審判程序中具體主張,再由法院為適法之判斷。
立委籲檢查體系主動調查
陳冠廷則表示,據了解,會議中雙方立場並無交集,鄭文燦指示推動51公頃區段徵收,業者則需取得地主同意才能自辦市地重劃,但起訴書卻指控鄭文燦配合業者先行開發。「若證據確實遭到扭曲,這不僅嚴重違背司法倫理,更可能讓當事人蒙受不白之冤」。
陳冠廷強調,司法必須建立在事實與證據的基礎上,任何可能扭曲或竄改證據的行為都應受到嚴格檢視。他指出,目前傳出的訊息若屬實,將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檢察體系應該主動調查,給社會一個交代」。
陳冠廷呼籲,相關單位必須嚴肅看待這起證據爭議,不能讓司法蒙上陰影。他強調,勿枉勿縱是司法辦案的基本原則,「我們期待司法機關能夠自清自律,讓證據說話,還原事實真相,這是維護司法尊嚴的底線,也是人民對司法最基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