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政與環保人員疑涉收賄「全遭免職」
桃園地檢署偵辦非法土方清運案再有進展,檢察官王念珩指揮辦案時,發現多名警政與環保人員疑涉收賄包庇非法業者,檢調單位23日展開大規模搜索行動,並聲押4名公務人員。涉案的楊梅警分局3派出所長記過2次、督察組長記過1次,4人都調非主管職。
桃園地檢署指出,目前遭羈押的吳姓土方業者為主嫌,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檢方在偵辦過程中,查出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黃姓、朱姓退休警員,桃園分局陳姓警員,以及時任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張姓約僱助理,疑似收受賄賂,協助掩護非法清運行為。
檢察官指揮下,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桃園市警察局與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聯手蒐證,同步展開行動,搜索共14處住所與辦公處所,並拘提6名被告及傳喚8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黃、朱、陳、張等4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等罪,且犯罪情節重大,認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另有2名被告則各以1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表示,將持續追查幕後不法行為,嚴查任何破壞行政中立與執法公信之情事,展現打擊貪瀆的決心。至於是否還有其他涉案人員,檢方並未排除擴大偵辦的可能性。
此案為警方在偵辦刑事案件過程中,警方發現部分員警涉嫌違法行為,隨即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進一步調查。對於涉案且遭羈押的同仁,一律予以免職處分;楊梅分局轄下的幼獅、永安及新屋等3派出所長,各記過2次,並調離主管職務;督察組長則記過1次,改任非主管職;分局長張仁傑遭記過2次處分。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念珩今年3月偵辦吳姓土方業者違反濫倒案,將吳聲押獲准後清查帳冊資料,驚見有派出所員警和環保局稽查員涉嫌收賄放水,檢訊後認楊梅分局黃姓警員、朱姓退警,桃園分局陳姓警員,與時任桃園市環保局張姓約僱助理4人涉嫌收受吳姓業者賄賂嫌疑重大,涉犯重罪且有串證、滅證和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2警10萬元交保。
桃園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以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若有違法從嚴究辦,以淨化警察陣容,維護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