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多家公司被爆 要應聘者「無薪試用」

瀋陽多家公司被爆出,近來在招聘員工時,要求應聘者「無薪試崗」。示意圖。(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瀋陽多家公司被爆出,近來在招聘員工時,要求應聘者「無薪試崗」。示意圖。(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記者劉毅/綜合報導】

遼寧省瀋陽市多家公司近來在招聘員工時,明確提出讓應聘者「無薪試崗」(試用期不支薪),有律師表示該要求違法。這個消息登上了百度3月27日熱搜並引發熱議。

據極目新聞3月26日消息,多名中國網友近來在社群媒體上透露,瀋陽部分公司在招聘時要求面試者無薪試崗。極目新聞記者3月26日在求職軟體上諮詢了多家位於瀋陽的公司,部分公司有1至7天的試崗期,試崗期無工資。其中,一家招聘公考講師的教育機構的招聘人員稱,該職位需要試崗7天,試崗期無工資,通過後可入職培訓。一家招聘安檢員的服務公司要求無薪試崗1至3天。

曾面試過新媒體運作、短影音編導、電商營運助理等職的王倩(化名)告訴極目新聞,這些應聘的職位都需要試崗,試崗期大多在3至7天,試崗期不通過就沒有薪水。另一名求職者小佳(化名)透露:「試崗就是人家看你合不合適,要是不合適就直接走,不給工資和賠償。」

對此,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律師對該媒體表示,法律並無「試崗期」概念,只有「試用期」概念,因此,企業自行設定的「試崗期」因未納入勞動合約,屬於違法操作。而且,‌無薪試崗更是違法,若企業要求簽訂「試崗期協議」約定無薪條款,則該協議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趙良善認為,無薪試崗設定本身違法,勞動者有權要求企業按正式用工標準來支付報酬並簽訂合約,如勞動者權益受到侵害,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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