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3人做共諜 為經商、受招待吸收現役軍人遭判刑
統促黨副秘書長温瓏為求在中國經商順利遭中共吸收,拉攏同黨世忠黨部主委朱新瑜、黨員江瓊麟二人一起在台發展組織,曾試圖吸收時任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張姓上校副指揮官未遂。高雄高分院27日審結,依違反修正前《國家安全法》判處溫、朱、江各10月、6月、1年徒刑。
判決指出,温瓏曾就讀中正預校1年後肄業,為統促黨副秘書長,在統促黨主席張安樂引介下結識中共珠海市台辦主任科員林華強;林華強再將他介紹給中共政治部聯絡局現役軍官張嘉逸、「小蕭」等人,温瓏為求在中國經商順利而遭吸收,受中方指示返台接觸、拉攏我國現、退役軍人。
温瓏先於2016年4月7日至10日以投資溫拿公司為由,邀他念中正預校時的同學、海軍退役上尉朱新瑜赴中,同樣遭中方吸收;林華強隔月15日再度來台,交付人民幣5萬餘元給溫瓏做為報酬。温、朱二人再邀請空軍退役少校江瓊麟等人於2018年11月6日參加珠海市航空展,成功將江瓊麟納入麾下。
江瓊麟則於2019年6月9日打電話給時任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張姓上校副指揮官,隔天親自進入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營區,以可協助升官、出國遊玩、給予金錢等手段利誘張姓上校,因遭對方拒絕而未遂。
高雄高分院審酌,朱為退役上尉、江為退役少校、温也有1年軍校資歷及1年10月的憲兵義務役,3人均有各自軍方背景及人脈,且曾接受一定程度的國安訓練,卻為了在中國經商,聽從中共國安單位人員指示,引介現、退役軍人替中共官員發展組織,幫助中共得以透過各式擾亂手段破壞我國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寧,加深對立、降低士氣,應予非難。
合議庭考量,朱、温共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違反修正前《國家安全法》,但二人終知坦承犯行,因此分別判處朱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5萬元;温有期徒刑10月,皆不予緩刑。至於江瓊麟,法官考量他進入營區著手引介現役軍人,且始終否認犯行,判處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