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遊行妨害司法? 法務部:尊重 司法院:受憲法保障

法務部長鄭銘謙13日列席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記者宋碧龍/攝影)
法務部長鄭銘謙13日列席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賴玟茹/台北報導】
民眾黨於本月11日舉行釘孤枝活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相關單位就「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者為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現行犯?」進行專題報告,法務部表示,對於符合《集會遊行法》所辦理之集會遊行,基於對於表意自由之保障,均予以尊重;司法院表示,除有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相關法律情形外,應受《憲法》集會自由權之保障。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表示,號召的人是他,歡迎對他偵辦,他洗耳恭聽、拭目以待,太可笑了,請問法務部長,他違反了哪些法律?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個案部分,法務部立場是不指導、不干涉、不介入。

黃國昌指出,美國曾因為婦女墮胎權而有一群人在聯邦最高法院前抗議,當時也沒聽過有法律學者高喊妨害司法公正、而且前立委蘇治芬於2008年涉案時,當時也有民進黨立委號召包圍地檢署。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認為,過去人民上街抗議司法不公,甚至抗議司法個案,所在多有,如:白玫瑰運動抗議恐龍法官;台南曾經發生過特赦阿扁大遊行,當時沒有人被視為現行犯;所以,過去人民走上街頭針對司法改革、個案事件所在多有

王鴻薇強調,大家基本上都要尊重人民的權利,所謂的脫序若是暴力、強制行為等,當然個案處理,但是過去有這麼多因為司法案件或爭取司法改革而上街頭,若按照專題報告定義,是否代表通通抓起來,大家無法認可。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指出,司法節號召群眾就是政治力對抗司法,只是訴求合不合理;但政治力介入的話就不用講證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是民眾黨的老大,黃國昌聲援老大是合理的,如同幫派聲援一樣,政治力介入到最後就是雙方對抗。

不過,莊瑞雄也提到,這法務部、司法院也要反省,為何這麼多人跳出來?你們如何回應、為自己辯護?司法節這麼多群眾上街頭,你們總要藉此機會跟社會回應。鄭銘謙回應,有必要會適時回應;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鈦任回應,希望大家給司法一個純淨審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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