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村里長過好年 內政部將發1.5個月事務補助費

內政部。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內政部。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內政部10日表示,內政部全額支應各公所在今年過年期間另發給村(里)長1.5個月事務補助費,為讓村(里)長跟軍公教人員在今年1月17日發放年終獎金時間同步領取,內政部近日將撥款給各縣市政府,以行動肯定村(里)長全年服務辛勞。

內政部說明,依113年6月19日修正公布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7條規定,春節期間發給全國村(里)長1.5個月事務補助費,是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

內政部表示,為了讓村(里)長於春節前領到該費用,內政部持續向立法院爭取預算順利通過,也在去(113)年12月初即展開相關行政作業,請各縣市政府彙整發放金額並協助公所在春節前10日發放。

內政部表示,政府推動與民眾日常相關的重要政策,包括社會福利、災害防救、社區治安維護、協助打詐宣導、建構全社會防衛韌性等,村(里)長都會站在接觸民眾的第一線提供協助,深入民眾生活的每個角落,值得嘉許肯定。

內政部指出,目前已收到全國22個縣市政府申請支應金額,已加緊作業,近日將撥款給各縣市政府進行發放,實際慰勞村(里)長全年辛勞,讓村(里)長一同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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