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財劃法 藍延緩咨請總統公布

民進黨團舉行記者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民進黨團舉行記者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民進黨團30日指出,20日立院三讀通過《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劃法》,但至今只有《憲訴法》先行咨請總統公告,另外兩法沒有後續程序,因國民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及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各以公文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延緩公告,民進黨團要求韓國瑜依法處理。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憲法》規範,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要在十日內進行公告,之所以有該條文的規範就是要求所有法案從通過到咨請公告有清楚時間,這是《憲法》規定。

不過,吳思瑤表示,12月20日三法通過後,竟然只有《憲訴法》先行咨請總統公告,但是《選罷法》、《財劃法》至今已經延宕十日,完全沒有立法院咨請總統、行政院等後續公告的程序,這是選擇性的咨請公告,前所未見。

民進黨團也拿出兩份公文,第一份提到,立院三讀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的公布施行,與《選罷法》第75條及第90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具有重大關聯性。因此請依本院議事先例將《選罷法》修正條文延緩咨請總統公布。

第二份提到經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刻正由本院各委員會審查中,有關修正《財劃法》部分條文的公布施行,可能涉及公布後應配合修正該總預算案相關事實。因此,為避免影響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審查時程及審議結果,將《財劃法》延緩咨請總統公布。

所以,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針對剛才他有跟韓國瑜對話,他們提出要求,韓國瑜下午回來處理此事,若不處理沒關係,他們明早到法院提告韓國瑜、立委傅崐萁、陳玉珍、徐欣瑩等人。

陳玉珍:替行政機關考量

對此,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受訪指出,國民黨團之所以對《選罷法》、《財劃法》提出延緩公布,一方面是因為目前立法院仍在審查《選罷法》關於罷免票高於當選票的「加1版本」,待立法院表決後,一起公布《選罷法》,以及先讓立法院通過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沒有預算重編的疑義後,再公布《財劃法》。

陳玉珍回應,財劃法三讀修正過後,聽到行政院發言人說114年總預算可能要重新編列,但現在是113年底,為了讓行政機關方便,讓其好做事,才會乾脆114年再送過去,讓行政機關可以依照新的法律編列2026年預算,才會延緩送過去,這是替行政機關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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