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公社切割Fans17 立委籲查幕後金流

橋頭地檢署日前搜索「Fans17」網站負責人蔡姓兄弟等人住處等地,查扣現金6,500萬元等證物。(橋頭地檢署提供)
橋頭地檢署日前搜索「Fans17」網站負責人蔡姓兄弟等人住處等地,查扣現金6,500萬元等證物。(橋頭地檢署提供)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橋頭地檢署偵辦色情網站「Fans17」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案,查扣成綑的現金6,500萬元。據媒體報導,該網站是由「爆料公社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葉昌圳、董事蔡信宏等人共同經營,而檢警這次查扣的現金有3千萬是從蔡信宏住處起出,將擴大追查金流來源。

「Fans17」供會員上傳影片賺取收益,同時也讓會員付費瀏覽、下載影片,但多數影片都為不雅影片,且疑有餘萬部未成年性私密影片,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橋檢日前拘提網站負責人蔡信宏、蔡孟翰兄弟檔及葉昌圳、旗下2名員工、蔡姓軍人,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另查扣成綑未拆封的現金6,500萬元。

媒體報導指出,「爆料公社」原為臉書社團,2017年登記為公司法人,資本額4,200萬元,負責人為葉昌圳、蔡信宏擔任董事,蔡孟翰也曾任公司監察人,3人為工作夥伴,同時參與「Fans17」運作,由葉男負責架設網站,蔡姓兄弟則幫忙籌措資金,而在這次查扣的現金中,有3千萬元是從蔡信宏住處起出。

爆料公社16日急發聲明,強調公司與「Fans17」無關,該公司僅為資訊分享平台,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本次刑事偵查所涉案件,屬於負責人之個人行為,與公司營運及經營方向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不過,律師陳怡凱在臉書發文質疑,負責人已被羈押,還有誰能代表公司發布聲明;如未涉案應對案情一無所悉,為何能自稱為未參與。

此外,由於「爆料公社」2023年1月曾傳出中資爭議,雖然經濟部投審會當時依2018年時的資料確認其唯一股東為英屬維京群島商 BLC GROUP HOLDING LIMITED,相關受益人都是台灣籍,但暫無法確定股權結構是否有變。

立委王定宇在臉書表示,更重要的是這些人,以及這類網站背後的資金來源和幕後老闆是誰,盼檢方能追出幕後控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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