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數位經濟政策 專家籲提出競爭專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6日審查公平會委員提名名單。學者指出,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的態度與內容相對保守、空泛,希望公平會不只做事後個案討論,應該事前監管數位市場。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楊智傑指出,公平會公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但執法方式並未改變,也沒有另外立法規劃,應該學習歐盟、英國、日本等國,研究數位市場競爭專法,否則與其他國家相比,台灣的規範相當保守。
楊智傑認為,公平會應該兼作台灣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現行消保會太弱勢,加上《公平交易法》第25條就是保護消費者的概括條款,公平會應主動研究修法,擴大職權及於《消費者保護法》,否則處理案件的態度有消極之虞,並應對數位經濟保護消費者議題提出具體法律案。
楊智傑說,歐盟2022年提出《數位市場法》,明確規定大型業者事前該遵守的行為,但台灣目前採事後、較被動的個案認定方式。公平會可以研議調整監管數位市場的方式,將管制方式稍微提前。
針對行政院函送公平會委員提名名單,包括主委李鎂、副主委陳志民、委員洪財隆等三人續任,以及新任委員林慶堂,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主任吳盈德表示,公平會近期審查外界關注的台新金併購新光金,建議委員提名人選未來可納入金融或財會背景學者,讓其功能更完善。
此外,外送平台Uber Eats併購foodpanda台灣事業受矚目,日前外送工會號召200名外送員到公平會前抗議。公平會日前宣布,外送結合案將延長審議60天。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認為,公平會主委李鎂曾9月指出,如果人事案卡關,剩下委員人數少,將造成審查流會,時限內要裁決的結合案恐直接通關。她質疑,公平會拖到11月才要業者補齊資料,又宣布審查期限延長到明年3月21日,若想利用此案「卡官位」,非常不妥。
楊瓊瓔表示,不應該漠視近15萬名外送員、10多萬店家及全台消費者權益,呼籲公平會以專業、以民為本的立場,確保維護市場秩序,才能真正為台灣經濟發展和公平競爭創造更穩健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