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入校帶走學童案 盧為斥「教師不適任」道歉

對於2日指國小老師與學生衝突報警是「不適任老師」,台中市長盧秀燕3日受訪時說,她要向當事的老師道歉。(台中市政府提供)
對於2日指國小老師與學生衝突報警是「不適任老師」,台中市長盧秀燕3日受訪時說,她要向當事的老師道歉。(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針對「台中市警察接獲國小教師報案,直接入校園帶走學童,市長盧秀燕在市議會嚴斥該教師不適任,引爆基層教師反彈」一事,盧秀燕3日到市議會備詢前受訪時改口說,昨天「說得太快」,她要向當事的老師道歉;不過也強調,這事件突顯法律知識的不足,學校搞不清楚,家長驚慌,老師不知如何處理,會請教育局訂出SOP,讓大家參考。

台中市議員李中2日議會質詢,揭台中西區一國小教師與小六學生衝突中,遭學童持樂樂球棒打到大腿,事後教師不接受家長與學生的道歉,轉向警局報案,員警接獲報案,在未有家長、學校主管陪同下,進校園將學童帶回警局,引發家長抗議。

盧秀燕2日答詢時批該教師「不適任」,消息傳開後,盧的臉書被灌爆。3日上午,盧秀燕回應採訪改口說,現在教孩子不容易,有時用盡方法心力交瘁,她完全可以理解,並承認對於前因後果必須先了解,誠如台中市教師會所言,昨日說的「老師不適任」說得太快,有太早下結論,她要向這位老師致歉,「因為老師為何如此做的前因後果」,她必須先理解。

不過,盧秀燕也強調,大家對於法律要有更好認知,因為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非常嚴謹的規定,因為孩子不是現行犯,而且按照法律規定,要有法定監護人或者家長要陪同,否則就是違法,這個一定要檢討;她說,孩子在學校就被帶走,完全違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有明確規定,任何人不是現行犯被帶走,會引起大風波,對於孩子有陰影及創傷,會加以輔導。

針對盧秀燕怒斥教師不適任,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永青指出,老師被學生打的事件越來越多,報警是教師身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倘若報警處理就是不適任,等於否定教師身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張永青說,目前校園生態在尊重學生權利的法令規範下,教師的管教權嚴重受到限縮與規範,「動輒得咎」已是大多數教師的親身感受,迫使許多老師不敢管,在尊重學生權利的前提下,如何確保教師的人身安全?他請市府要多加思考。

對於盧秀燕臉書被大量負面留言灌爆,議員張家銨3日表示,盧市長趕緊道歉,顯然是只想自保。她強調,盧市長的道歉突顯她對相關處理程序的不嫻熟,作為行政首長,重點應是程序怎麼進行,而不是第一時間檢討老師或孩子;她呼籲市長不要作秀,對爾後事件建立SOP,警察局也需要檢討程序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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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 28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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