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電站申請就能設 議員批無法可管

高雄市議員張博洋指出,電動機車換電站設置未有法規明確規範,形成公安隱憂。(高雄市議員張博洋提供)
高雄市議員張博洋指出,電動機車換電站設置未有法規明確規範,形成公安隱憂。(高雄市議員張博洋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高雄市中正四路中油直營加油站內的Gogoro電池交換站今年5月傳出火警,高雄市議員張博洋指出,業者只要向台電申請就能設置換電站,目前市面上兩大品牌換電站就有800處,但台電卻只掌握350處;且《建築法》、《消防法》都沒有相關設置規定,形成重大公安隱憂。

張博洋2日在高雄市議會總質詢時表示,現在有越來越多的電動機車換電站設置在加油站、社區騎樓等處,而電池具有高溫易爆炸、火災難以撲滅等特性,實際上也已有換電站自燃的案例,但目前無論是《建築法》、《消防法》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皆未對換電站設置有明確規範;他實際走訪發現,多數換電站沒有滅火器,周邊也堆放易燃物。

張博洋說,他向市府經發局詢問後得知,業者設置換電站無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或登記,依《電業法》及經濟部相關規範,只要向台電公司申請即可,與申請一般用電戶流程相同,完全不需經市府審查、管理;而台電目前掌握的換電站僅有350處,但實際上打開Gogoro、Ionex兩家業者的APP查詢,合計卻有800處,管理嚴重脫節。

張博洋強調,電動機車換電站存在重大管理漏洞,不僅欠缺法源依據、無專責主管機關,更面臨嚴重的消防安全疑慮,亟需市府正視並建立完善管理機制。以桃園市為例,是由環保局統一納管;台北市則訂有《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設置規範》,不僅明定主責機關,也要求業者投保責任險、定期進行設備檢測,近期更將進一步研議制定自治條例。

對此,消防局長王志平回應,充換電站多半設在戶外,不屬於消防法規範疇,但因有高度危險,消防局都有掌握列管,也會不定期加強巡查,並宣導業者設置滅火設備;但由於缺乏法源依據,市府沒辦法要求業者針對消防設備進行檢修申報及定期檢查,基於安全考量,希望能修法列入正式法規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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