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問題多 綠委籲代理孕母以專法處理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5日將排審《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不過有些版本內容納入代理孕母的相關規定,多位民進黨立委2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代理孕母牽涉諸多問題,包含懷孕風險轉嫁她人承擔、委託人和代孕者及其家庭的關係、代孕子女可能會被遺棄等,因此應與人工生殖法脫鉤,另行單獨立法處理;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回應,人工生殖不應該與代理孕母脫鉤;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說,她的版本有保障所有族群的生育需求。
2日多位民進黨立委舉行「捍衛女性身體自由權 人工生殖與代理孕母要脫鉤」記者會。立委林月琴表示,代理孕母牽涉另一位女性的身體自主權。用其他女性的子宮,把懷孕生產的風險,交給其他女性去承擔,把健康的孩子當作交易的商品,不健康的孩子隨時可能被丟棄,特別是無法避免的金錢交易永遠存在,背後的法律問題非常複雜。
不能只看到不孕症者的需求
林月琴指出,代理孕母與由孕母所生的孩子,隨時都可能淪為醫療、法律、經濟多重暴力的受害者。不能只看到不孕症者的期待與需求,但卻沒有看到代孕者的生命、健康與尊嚴,女性不會因為代孕而脫貧;孕母生出的小孩,面臨被遺棄或被販售的風險。
立委郭昱晴表示,委託者、孕母、孕母原本的子女、代孕而生的子女,四方關係光是利益衝突,放眼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沒有一個擁護者能提供完整的權益保障,若代理孕母在過程中死亡,對原生子女來說,母親被剝奪了,這部分該由誰負責?
立委黃捷指出,在國民黨、民眾黨的版本之中,代理孕母、代孕子女的身影都是消失的,他們的聲音也是消失的,在沒有保障的情況下,會造成什麼結果?代理孕母日常生活是否有所規範,委託方能決定代理孕母怎麼生活嗎?代理孕母跟委託人的評估機制全部都是空白授權,也就是沒有配套的情況下,這會造成恐怖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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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補充,近親代孕這個非常爭議的問題也沒有處理,因為沒有限制委託人跟代孕之間不能有親屬關係。在華人家庭裡會出現姐妹可能要幫其他兄弟代孕,這樣的版本通過,可能導致女性在親情壓力下被迫成為代理孕母,這樣如此高度爭議的事情處理了嗎?
立委張雅琳表示,如果孩子罹患先天性疾病,生出來後是否可能會被遺棄,民間一直在講要做兒少權益影響性評估,到底有沒有站在兒童視角做,還是把兒童當作大人可以主宰的物品?沒有把兒童當作人,這是衛福部提出這個草案非常不周延、非常失當的地方。
立委林淑芬表示,有沒有做過女性性別平等的影響評估?兒童的最佳權利、子女的最佳利益的評估有沒有做?都沒有做,大家只想到委託人的需求,此風一開後,就會形成商業化的出租、出借子宮,有錢的人買沒有錢人的子宮來代孕,這會成為普遍性,這是很大的社會風險。
人工生殖不應該與代理孕母脫鉤
對此,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從醫學角度出發,人工生殖不應該與代理孕母脫鉤。因為從近年的統計顯示,女性生育年齡已經往後延十年,導致許多會影響胚胎著床的子宮疾病,包含子宮肌瘤、子宮肌腺症,這些病症都是好發在30歲以後。另外子宮腔沾黏,也可能造成無法再生育。
陳菁徽表示,自己也曾經是不孕症的患者,流產過4次進行4次子宮腔清除手術,過去的自己也一度上網搜尋代理孕母相關資訊,因為知道可能已經無法懷孕。所以,當今天台灣女性的生育年齡往後延,即便曾經有凍卵,或者已經打算生育,會突然發現自己的子宮是無法生育的,這個未來高機率會發生的情況,是大家需要重視的。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代理孕母在國內外都經過充分的學術研究以及政策的研擬,政府也舉辦過3次全國性民調及2次公民會議,無論在醫療技術上或是社會共識都獲得一定程度的認同,而她提出的修法,不僅保障孕母的知情同意權,也將子女的利益視為優先考量,沒有轉嫁健康風險、忽視兒童權益或是沒有配套措施,她的修法版本照顧到所有族群的生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