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通過主決議 改進國營銀員工福利
為提升國營金融事業機構競爭力,立法院財委會25日通過主決議,要求財政部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拉近國營金融事業機構與泛公股金融同業的伙食費、生育補助、獎金、員工福利信託等相關方案,須在1個月內向財委會提供書面報告。
立法院財委會25日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等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及民進黨立委李坤城、王世堅等人共同所提主決議無異議通過。
該提案指國銀在經營上面對相同的競爭市場環境,但國營金融事業包括台灣金控、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的員工薪酬與福利,卻不及其他泛公股金控(銀行),仍沿用民國62年的單一薪給制度規範、缺乏彈性,可能逐步失去攬才留才的誘因。
朝野立委提出「國營金融事業機構員工福祉及市場競爭力」案,請財政部會同人事總處,提出拉近國營金融事業機構與泛公股金融同業的伙食費、生育補助、獎金、員工福利信託等相關方案,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至財委會,盼能提升國營金融事業機構競爭力。
此外,財委會審查財政部歲入部分,有關稅課收入114年度財政部原編列逾新台幣2兆元,立委認為今年整體稅課收入超過預算數(俗稱超徵)部分,應逐項稅目增加討論。
財政部長莊翠雲指出,113年度為所有稅目增加150億元,114年則比照增加100億元。而立委郭國文則認為,一下子增加太多,反而115年度不敢如實編列。最後財政部與立委協調,稅課收入最終增列105億元,科目再自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