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教師節放假 立院23日開公聽會
討論和爭議已久的國定假日以及放假問題,立法院定於今(23)日召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公開表達支持教師節、勞動節應被列為全國放假日,解決因多種出勤制度而造成的社會混亂。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認同朝野委員提案制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以團結國人、提升國家凝聚力;其中,特別是教師節、勞動節,應被列為全國放假日。長久以來,勞動節除了軍公教、警消、醫護人員無法放假外,在教學現場的幼教教保員、私立幼兒園教師則適用《勞基法》可以放假,但公立幼兒園教師卻不能放假,多種出勤制度造成教學現場混亂。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表示,紀念日乘載著歷史、文化的內涵,意義不僅僅是放假,因此將勞動節、教師節訂為國定假日,可以表彰勞動者和教師對社會長期貢獻的肯定,希望透過公聽會充分的討論,期待能從明年開始實施。
針對全教總希望教師節改為國定假日,國民黨立委徐欣瑩強調,「至聖先師」孔子有教無類、老師長期作育英才,都讓她感到十二萬分的敬佩;此次公聽會將蒐集各方意見,盼在社會大眾有共識的情況下,讓立法院可以著手修法。
徐欣瑩說,朝野立委都很重視這次修訂「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目前共有7個提案版本;此外,勞工團體也反映了許多意見,都會多方聆聽。
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目前台灣共有10天國定假日,包括元旦、除夕、過年、228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民族掃墓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日。
由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法律位階僅為「命令」層級,因此時常發生補假、放假之爭議;本會期朝野立委已有7項提案,均主張將該辦法升格為法律,目前已進入付委待審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