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怎樣算?民團籲依收入分級

2024年10月8日,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開「延宕3年,社宅租金仍然混亂:應盡速落實社宅可負擔租金」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10月8日,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開「延宕3年,社宅租金仍然混亂:應盡速落實社宅可負擔租金」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林睿竹 /台北報導】

OURs都市改革組織、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崔媽媽基金會等團體及朝野立委於10月8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落實社宅「依收入能力訂定分級租金」,並要求社宅租金調整應以辦法或自治法規定。國土署表示,將規劃依不同所得的經濟能力分級計算租金,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級制度;以財產計算可負擔能力部分,會再與地方政府討論。

2021年《住宅法》修正後,內政部應依市場行情及承租者負擔能力訂定分級收費,但至今未落實。對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彭揚凱表示,他們提出了民間版的《住宅法》修法草案,主要建議包括依租戶的可負擔能力來訂定分級租金,並納入財產計算,同時授權給政府制定相關規範;此外,社會住宅的租金調整應法制化,並明確規範租金的調整機制。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提出五點呼籲:首先,應保障青年人的社宅申請資格,以真實的經濟能力為依據,而非僅限於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再者,不應單靠所得稅稅單判斷真實經濟情況,應提供其他替代方案給拿不出稅單的人,並將汽車、機車等財產納入考量。 

第三,應擴編財產調查人員,建立實地訪查機制,以確保申報的誠實性;第四,現行社宅40%保留給弱勢族群的制度,應根據申請人的財力重新分級規劃,並建立全國統一標準;最後,租金應建立漲價與降價的雙向調整機制。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社會住宅應成為實現居住正義的核心政策,但現行的租金訂定方式並未依據可負擔能力計算,導致不同收入的人可能支付相同的租金。他認為,以收入別分級計價,會比用身分認同別更具彈性。

民眾黨立委林憶君則認為,社會住宅缺乏完善的租金調整機制,未能真正實現住得到、住得起、有溫度的原則;她希望透過跨黨派的合作,強調社宅租金應依照租戶的實際負擔能力,訂定分級標準,確保居住正義能夠真正落實。

國土署:規劃依經濟能力分級計算

國土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將根據經濟能力合理計費,並加強照顧弱勢家庭。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的租金優惠,將依中古屋市場行情折扣計算;其他租戶則依所得的經濟能力,分級計算租金,確保租金不致於過高,並符合國際公認的可負擔標準。

關於民間團體建議社宅租金納入「以財產計算可負擔能力」,國土署表示,因涉及各主辦機關的執行層面,後續仍須與各地方政府溝通,俟取得一致共識後,再行評估是否納入分級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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