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電廠防爆電管恐助燃 民眾黨要求清查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9月30日召開「驚爆!台電電廠罔顧職安公安 不防爆還助燃」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9月30日召開「驚爆!台電電廠罔顧職安公安 不防爆還助燃」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9月30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台電大林電廠花費約80億元進行改建、更新工程,使用到大量的防爆電氣管配件,經抽測10件就有6件不合格,其中有5件採用的配件具助燃性,因此提出三點要求,包含追查責任、即刻拆卸進行檢查、經濟部跟勞動部應全面清查。

立委陳昭姿表示,2012年開始,台電的大林電廠進行改建、更新工程,這是由南部施工處執行,其中運煤系統統包工程約28億元結標、簡式煤倉系統統包工程約51億元結標,共約80億元,當時的得標廠商是現代樂鐵、榮工工程。

陳昭姿指出,因為跟煤倉系統有關的廠區是高風險區,需要防止塵爆、氣爆等災害,必須使用大量防爆電氣管配件,當時採購對象是盟諭、正鶴,工程執行完後,大林電廠又做了熱顯像監視器工程,也需要防爆管配件,採購對象是申芳。

不過,陳昭姿說,她們發現採購設備半數以上不合格,而這攸關著公共安全、員工安全,電廠使用鑄鐵配件有四個等級,從最低到最高是灰口鑄鐵(金屬強度差)、可鍛鑄鐵(因環保等因素而停產)、縮狀石墨(因含有鋁鎂鈦鋯等金屬,具助燃性)、球狀石墨,唯一可用的是球狀石墨。

因此,陳昭姿表示,若材料不符標準,防爆不成恐助燃。但是,今年8月6日職安署到台電大林電廠抽測,抽測10件有6件不合格,其中縮狀石墨就有5件,還有1件含片狀石墨(相當於灰口鑄鐵)。

陳昭姿強調,2020年就有人檢舉,但今年卻發現這些東西都還在。所以,民眾黨團要求,台電追查驗收者以及知情掩護者的責任、初判不合格設備應立刻拆下,送金屬中心全面檢測、經濟部與勞動部啟動全面清查,確保公共安全與人員安全。

台電:若不合格依合約處分

立委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團踢爆大林電廠防爆設備不合格、文件造假情事,其實早從2019年就開始,當時台電承諾會徹查,結果現在繼續放水護航、使用廠商不合格的設備。他要求台電董事長出面說清楚,不肖廠商背後是誰撐腰、是哪些立委民代陪著廠商與台電開會,台電應講清楚。

台電表示,尚未收到職安署正式檢驗報告,一旦收到、確定檢驗不合格,一定會要求廠商更換成符合規範的設備,再依照採購合約進行相關處分。

媒體詢問,是否掌握哪些黨籍的民代在廠商背後撐腰。黃國昌說,檢舉人有提供資訊,但一步一步來,台電先把事情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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