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亮被指「滲透」新光、新勝告林伯翰竊錄

【記者侯駿霖/綜合報導】

「新新併」議題延燒,持續出現各方角力。日前有媒體報導,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疑似指派魏寶生擔任新光金董事長後再談合併,遭控違反金金分離、滲透新光金董事會。對此,新勝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新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日發布兩點聲明,強調相關說法係以不實資訊抹黑、阻撓併購,破壞金融秩序,目前已對新光集團大股東林伯翰等人提起刑事告訴。

「新新併」風波不斷,新光金與台新金董事會達成合意併購、取得共識,但中信金也殺出並宣布,擬對新光金發動敵意併購,試圖搶親。不過,日前週刊爆料稱,檢方掌握錄音檔,指新光金董事會遭吳東亮滲透,才會接受相較中信金更差的合併條件。

林伯翰是新光金創始三大股東家族之一林登山的長孫、大台北寬頻董座,日前他發出刑事告訴告發狀,指控吳東亮妻子彭雪芬及新光金現任董事魏寶生、洪士琪、吳東明及林敦仁等人涉特別背信罪。他呼籲,反對「新新併」的股東親自出席股東臨時會,投下反對票或將委託書交給他。

由彭雪芬擔任董事長的新勝與台灣新光實業9日發布兩點聯合聲明。首先,公司家族成員及若干外部有心人士,為其私利,恣意濫訟,並以不實資訊不斷對本公司董事、股東及家族成員等進行抹黑攻訐,以圖阻撓進行中的合意併購案件,破壞金融市場秩序甚鉅,實已難容。

其次,公司受害的董事、股東及家族成員等,包括彭雪芬、吳東亮、吳東明及吳東勝等數人,9日已對林伯翰及其他涉及惡意竊錄及剪輯編造並予非法散播者等,依法提起最嚴厲的刑事告訴,以正視聽、以扼不法,並維全體股東之合法權益及金融市場秩序的穩定。

針對金金分離,兩家公司3日曾聲明表示,公司身為新光金股東,依法行使提名、選舉並參與表決的權利,為《憲法》及法律明文保障股東權的行使,與金金分離的行政監管完全無涉,也是《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所明定的權利,無利益關係迴避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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