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共做總統大選假民調  記者、前教授遭判刑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身兼記者與「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林獻元,於2023年11、12月總統與立委選舉期間,與靜宜大學退休副教授蘇雲華,遭控接受中共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等人指示,收取相當於新台幣58萬餘元的費用,捏造不實民調達9次,2人遭中檢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與《反滲透法》起訴。台中地院30日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名,判處林獻元8月刑期,褫奪公權2年,判處蘇雲華刑4個月,褫奪公權1年,皆可易科金與上訴。

林獻元未出庭聆聽判決,蘇雲華由家屬陪同出庭。林獻元的委任律師朱清奇回應判決表示,違反《公司法》部分,審理一開始林就承認,這部分無爭議,另被控觸犯《反滲透法》部分,法官認定不成立;至於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將等收到判決書後,與林獻元討論是否上訴。

中檢今年2月起訴指出,林獻元於2023年4月間,受中國共產黨福建省委員會邀請前往中國廈門旅遊,林邀請蘇雲華同行;返台後,林獻元成立「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與「元丰傳媒」網路媒體,並與蘇約定以每次10萬元,製作15波的總統大選假民調,共150萬元。

2023年10月間,蘇男宣稱派員面訪民眾或隨機抽取台灣北、中、南部,各300人以上作電話訪問,但實際上蘇並沒有做,他將假民調結果傳送給林男,由林在指傳媒等網站發布不實民調訊息,企圖影響選民。

檢方查出,林在收到蘇的假民調數據後,還自行將侯友宜支持度從21%調高到22.5%,將賴清德支持度從28.22%調低至26.72%;至12月初,再次將侯友宜支持度自30.33%調高到31.33%。此外,檢方也發現林男在捏造完不實民調並製作報導後,還先將相關內容,以通訊軟體微信,傳送予中共國台辦新聞局長暨發言人陳斌華,對方也回覆「收到」。

全案在林、蘇發布到第9波假民調時,遭檢警查獲,檢方並查出林至少收受中共匯款人民幣13萬元。台中地檢署於2024年2月依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嫌,將林等2人起訴,法院裁定林男35萬元、蘇男25萬元交保,並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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