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役男薪資調高 國防部將修正提前退伍條件

2024年7月16日,國防部。(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7月16日,國防部。(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國軍今年起恢復徵集役期1年義務役,考量役男服役期間的薪資待遇調高等因素,國防部預告將修正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刪除役男因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情況下,得申請提前退伍的條件。

國軍義務役薪資待遇原為6,510元,配合恢復1年役期及2024年軍公教待遇調整,行政院核定調增至2萬1,350元,加上役男健保、軍保、主副食費及提繳退休金等7,739元全額由政府負擔,併同待遇合計每月為2萬9,089元。

國防部6日預告辦理《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15條修正案,因應內政部已修正《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已經調整常備役體位役男服補充兵役,以及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申請條件,因此調整常備兵現役在營期間得申請提前退伍的條件。

國防部於修正草案條文說明,考量服兵役役男家屬一次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發放基準調高,再加上一年役期義務役役男的薪資待遇已有調高,使役男於服役期間得以兼顧家庭生活開支,因此將刪除現行條文「原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之家屬死亡,無其他家屬負擔家庭生計」以及「家庭依社會救助法核列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得以申請提前退伍的條件。

此外,因應台灣小家庭的社會家庭結構、高齡化社會趨勢,並考量教育、社會福利制度及醫療技術的進步,國防部也刪除「家屬均屬65歲以上或15歲以下,無其他家屬照顧」得申請提前退伍的條件,並將現行條文中,家屬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且無其他成年家屬無法照顧,得申請退伍的條件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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