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下令解散最大反對黨「前進黨」
前進黨成立於2020年,是主打改革理念的新政黨,該黨於2023年泰國眾議院選舉期間,主張修改刑法112條、支持同性婚姻、酒精自由化等,選後該黨大勝。
泰國有嚴厲的「冒犯君主罪」,任何人誹謗、侮辱或威脅國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最高可判處15年有期徒刑。 2020年下半年,泰國出現學生運動,提出改革王室的口號。當局引用《刑法》112條逮捕多位政治異議分子。
2023年,前進黨在競選時提出修改刑法112條的主張,受到年輕選民的支持。同年5月14日,泰國舉行眾議院選舉,在500個席位中,前進黨拿下151席,成為國會中最大的單一政黨。然而,該黨的聯盟夥伴、在選舉中位居第二的「為泰黨」(Phuea Thai)表示,不贊同修改《刑法》112條的主張,並與前進黨解除盟約。
隨後,為泰黨與其他政黨組成新聯盟,組建了由房地產大亨賽塔(Srettha Thavisin)擔任總理的政府。
前進黨修改《刑法》112條的主張碰觸了敏感的王室議題,保守派律師提拉育(Theerayut Suwankesorn)去年向憲法法庭檢舉前進黨違反《憲法》第49條「無人可以行使權利或自由推翻君主立憲制」的規定,請求法庭要求前進黨不再提出修改《刑法》112條訴求。
今年1月31日,憲法法庭宣判,禁止前進黨以任何方式表達有關修改《刑法》112條的意見。
隨後,選舉委員會3月要求憲法法院解散前進黨,因為他們發現「合理的證據」,證明該黨曾試圖推翻君主立憲政體。
法官在週三宣判時表示,前進黨要求撤銷《刑法》第112條的運動「旨在將君主制與泰國民族的靈魂分離」,裁定解散前進黨,並禁止其黨魁皮塔(Pita Limjaroenrat)在內的多位黨領袖10年內參與選舉、成立新政黨或在新政黨內擔任職務;該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上訴。
分析:判決重挫在野黨
《日經亞洲》報導,泰國蘭實大學(Rangsit University)政治學講師萬威吉特(Wanwichit Boonprong)表示,週三的判決將削弱反對派的力量,並使被取締的前進黨領袖難以參與政治活動,「他們現在只能以公民社會運動的方式提出他們的想法」。
前進黨的前身未來前進黨(Future Forward Party),也曾遭遇類似命運。2019年3月,在國會大選中,未來前進黨成為國會第三大黨,其黨主席他納通(Thanathorn Juangroongruangkit)在同年5月因為媒體持股案被憲法法庭暫停眾議員身分,11月被撤銷眾議員身分。2020年2月,憲法法庭以他納通貸款給自己的黨違法為由,裁定解散未來前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