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 預計逾百萬人受惠
行政院在21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內政部說,將擴大新住民定義,保障對象擴及新住民的子女,另會設立專責單位,司、署或是中心等單位層級都列入考量,推估受益人數逾100萬人,立法院三讀後將著手推動。
內政部表示,立法目的,是落實總統賴清德照顧新住民權益政見,完善新住民相關政策,以專法、專責單位進一步提升新住民權益保障 。
他們說,該法共19條,重點包括五大項,其中,擴大新住民定義,針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與港澳居民等專業人士、技術移民及投資移民,放寬設籍3年取得國籍,且保障對象及於新住民的子女。
另外,內政部說,還將設立專責單位,統籌規劃新住民相關事務。內政部長劉世芳補充,設置將朝兩大方向,一是最快時間請行政院撥補人員,層級不管是司、署或是中心等都是考慮方向,將會在立法院通過後進行專責單位的推動。
內政部說,還將設置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將現行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法制化,未來將研議提升層級及功能;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除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推動辦理新住民家庭各項照顧服務之外,如有需求還可向基金申請補助。
還有,內政部說,政府應推動生活適應、生育保健、就業保障、人身安全等八大照顧服務措施,以確保新住民各項權益。推估受益人數,包括:婚姻移民32萬人、外國人16.2萬人、陸港澳4.3萬人,以及新住民子女48萬人,共逾10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