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議案若不通過 卓榮泰:若有必要會尋求憲法救濟

行政院長卓榮泰20日說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中華民國刑法》移請立法院覆議案及備詢。(記者宋碧龍/攝影)
行政院長卓榮泰20日說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中華民國刑法》移請立法院覆議案及備詢。(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21日將表決行政院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所提覆議案。立委詢問若覆議案不通過,是否提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要待覆議案結果出來後,若有必要尋求《憲法》途徑救濟,會再思考。

立法院19、20日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提出的覆議案,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到院說明,21日院會將投票表決。

立委莊瑞雄詢問,21日覆議案很可能不會通過,是否準備提釋憲?卓榮泰回應,會繼續努力,如果覆議案結果出來後,有必要尋求《憲法》途徑救濟,會再思考。

莊瑞雄說,根據藍白所提的第47條條文,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5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如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他詢問,法務部要如何因應?是否提供複本?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法律如果三讀通過、總統公布的話,就是有效法令,只好配合辦理。但這是很不合理的規定,而且這不是只對公務員,還對民眾、社會人士,且不提供還有處罰規定,國會改革法案處罰人民,感覺滿遺憾。

莊瑞雄表示,法院傳喚證人、證人不來,最多只能拘提,到法庭上還可以拒絕證言,罰鍰最多新台幣3萬元,「但立法院叫你來,不來卻要罰10萬元,這哪有通?」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詢時,點名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外交部長林佳龍、監察委員田秋堇等人擔任立委期間都支持國會改革。王育敏質疑,怎麼會因為在野黨通過之後,就全盤否定,對的事情就是對的,不會因為過去民進黨在野時是對的,執政之後就是錯的。

王育敏詢問,卓榮泰在回答其他立委質詢時表示支持國會改革,但這次卻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全部條文提出覆議,這樣不會覺得很矛盾嗎?王還問,難道沒有一條認同的嗎?沒有一條可以落實嗎?有必要每一條提出覆議嗎?

卓榮泰說,希望委員可以諒解,整部法案提出覆議主要是需要重新檢視內部(條文),因為條文之間有矛盾之處,所以行政院才就整部法案提出。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質詢時詢則問說,行政院是否會在提出釋憲前,提出「暫時處分」。卓榮泰回覆,覆議案之後,如果有需要,他們還有其他《憲法》上的救濟,「暫時處分」是稍早其他立委提出的,他是說他們還有《憲法》上的救濟,他們會思考做最好的、妥善的處理,考慮《憲法》上的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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