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三生割喉案殺人罪起訴 家屬重申六大主張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國三生校園割喉案,將分別涉嫌殺人、教唆的郭姓「乾哥」及林姓「乾妹」羈押,9日偵結依殺人罪起訴二人,將移審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被害的楊姓男學生父親10日表示,感謝檢方公正起訴,盼法官能處以重刑;並再次提出「不得塗銷記錄」等六大訴求。

新北市郭姓少年2023年12月25日僅為了替同校的林姓「乾妹」出氣,闖入被害楊姓男同學教室,口角後以預藏的彈簧刀朝對方頸部連刺10刀,造成大量出血傷重不治,引發社會對少年犯罪的關注。

案發後,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先後裁定將郭姓少年、林姓少女收容於少觀所,考量兩人涉犯殺人重罪,且犯案時皆已年滿14歲,今年3月21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移由新北檢偵辦,4月12日因無人抗告確定後,正式移送檢方偵辦。新北檢訊後將兩人聲押獲准,因全案事證相當充分且明確,偵辦27天後即於9日依殺人罪起訴。

對此,楊生父親10日聲明,他在這4個多月來沒有一天能一覺睡到天亮,總盼望兒子能在夢中與他說話,卻總是在半夜中醒來,又在失望中入睡,陷入痛苦的無限輪迴中。他感謝檢方以殺人罪名起訴兩名加害者,讓他看到司法的初步正義,希望司法能加快腳步,對此兩名逞凶惡徒處以應有之重刑,人民承擔不起沒有司法作為安全後盾的日子。

楊生父親也再次提出六大修法主張,包含「不應塗銷記錄」,未成年只要涉及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隱惡不是給機會,反而是給錯誤的價值觀念;「遇重大刑事案件少事法應回歸刑法」,未成年若涉5年以上刑期案件,不應受《少事法》保護,否則年少就可殺人,將置社會安全於何處;以及「家長刑責」,未成年犯刑案家長應負刑責。

其餘主張則有「調查官人員審慎評估」,要求調查官應審慎評估自己是否能照顧好受其監督的人數;「追蹤行為偏差的少年」,相關單位應主動且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為的少年。避免在事件發生後互踢皮球;「中介學校」,行為偏差的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在回歸前需與該校做好銜接工作,而非僅僅通知學校有這個學生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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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2日 | 2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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