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緊急決議 譴責香港23條立法
歐洲議會25日通過緊急決議,強烈譴責香港政府採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第23條)。該決議敦促港府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李宇軒、黃煡聰等香港民主運動人士。
該決議譴責,香港3月生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抹去了香港基本自由的最後痕跡」,擴大了中共對香港強加的《國家安全法》,要求請中共和香港廢除這兩項法律。
議會並要求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制裁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以及壓迫自由的其他官員。議員們還要求歐盟國家,應暫停與中國、香港簽署的引渡協定,以免在歐洲的香港人遭到迫害,並為面臨危險的香港活動人士和記者引入救生艇計畫。
要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決議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破壞了香港的新聞自由,並呼籲當局停止騷擾和起訴記者。決議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已有超過200人被捕,造成香港民主活動、公民社會和媒體的封閉,這令歐洲議會議員感到震驚。
歐洲議會還要求香港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先後在中國大陸和香港被拘禁的李宇軒、因在社群平台發表支持港獨和反中(共)言論而被判刑的葡萄牙籍港人黃煡聰,以及其他民運人士,並撤銷對他們的所有指控。
此外,決議還譴責香港當局最近對波蘭公民白奧蘭(Aleksandra Bielakowska)抵港後驅逐出境。白奧蘭是無國界記者組織駐台北的倡議專員,曾打算監督黎智英的審判。
歐洲議會議員萊克斯曼(Miriam Lexmann )說:「第23條是香港基本人權和自由社會棺材上的最後一根釘子。北京及其在香港政府中的跟班,摧毀了這座城市的自由。」
「香港所發生的一切,既是極權主義政權如何運作的生動案例,也是對我們所有人的一個警告」,萊克斯曼,「每天都有人企圖破壞我們的民主制度,包括在這個議院裡,這真實的揭露了中共政權及其目標。」
「這就是為何我們需要歐盟就香港問題採取緊急行動,特別是對那些破壞香港自由的中港官員咎責」,他說,「此外,我們需要加強對我們公民的保護,包括雙重國籍者,他們是中國(中共)跨國壓迫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