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保母薪資偏低 六都之末惹議

台中市居家托育人員薪資偏低,市議員李天生12日要求重視托育人員權益和福利。(記者黃玉燕/攝影)
台中市居家托育人員薪資偏低,市議員李天生12日要求重視托育人員權益和福利。(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台中市日托費用15,000元,全日托費用24,000元,在六都中和台南市併列最後一名,同時不如基隆、新竹、南投、嘉義、屏東、台東等縣市。議員李天生接獲陳情抱怨,台中市刻意壓低托育人員薪資福利,對外宣稱「台中市育兒負擔在六都中最低」,實際是用低薪綁架保母的愛心。

「富市台中、貧困保母」!台中市居家托育人員薪資偏低,排名六都最後一名,同時工時過長,現行托育費用不符合勞基法基本工時規定。市議員李天生12日要求重視托育人員權益和福利,將托育人員納入社會安全網,讓嬰幼兒獲得妥善照顧,避免發生兒虐憾事。

至於副食品費用,李天生說,台中市收費和其他直轄市不相上下,但是基層托育人員希望採取「保親協議」,有些家長願意多花錢,讓寶貝吃得好一點,不應嚴格限制,更何況已有超過13縣市採取保親協議。

李天生說,目前保母平均只帶2位孩童,兩歲以上孩童都去上幼兒園,無法增加收托人數,保母收入無法提高,同時工時太長,其中全日托整天24小時工作,日托工作長達10小時,台中市現行托育費用偏低,根本不符勞基法基本工時規定。保母們呼籲,「不要犧牲保母成就台中市政府的政績」、「富市台中、貧困保母」。

李天生指出,目前居家托育人員平均年齡高達50歲,政府應該正視托育人員的權益,否則無法吸引年輕人加入;不過,為避免增加家長負擔,希望市府提供經費補助,減少各方困擾,創造雙贏。

市長盧秀燕、社會局長廖靜芝皆回應說,有關保母收托費用、副食品費用及收托人數,都由中央統一規定,採取全國一致性的做法,兼顧嬰幼兒家長和托育人員的權益。李天生則建議,市府應訂定自治條例設法解決,其他縣市可以,台中市應該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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