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花東三條例草率行事 民團籲退回委員會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近日提出三項建設花東公路與鐵路特別條例草案,預估總計經費破數兆元,目前其中兩案已完成審查。由於無各項審慎評估,民團質疑過於草率,要求立法院將前述條例退回委員會,並於政策環評程序中,廣邀各界充分討論。
為促進東西交通建設,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日前先後提出「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等草案,三項草案預估總經費超過數兆元,引發討論。
其中立法院日前排審「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與「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最後因全案沒有共識,召委宣布完成審查、送交朝野協商,依規定經一個月協商期過後,草案即可進入院會二、三讀表決程序。
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許冠澤表示,這樣的草率行事,讓委員會審查法案的功能徒具形式,實非國人所樂見的新國會文化,而且草案的路線經過生態敏感與好發地震帶,未事先執行政策環評程序、未謹慎評估政策必要性及可行性,就要強行通過委員會審查、進行表決程序,實非健全民主制度該有的典範。
他強調,花東交通議題值得辯論的面相不勝枚舉,例如:花東居民對家鄉「發展」的想像到底為何?這些硬體興建是否促進花東「發展」?具體而言,涉及區域資源分配、全國大眾運輸交通設置等議題。在技術層次上更有關於斷層、地質與預算、工程時間等問題有待專家學者建言,尤其地震對花蓮造成的傷害就在眼前,全國人民不可不慎。
推動重大政策應與公民對話
台灣公民陣線執行委員賴中強則說,政策環評與開發環評不一樣,前者是在進入具體開發以前先針對政策評估,該政策依法只要可能「使環境負荷超過當地涵容能力」「破壞自然生態」等,就要進行政策評估。
他表示,在程序上,朝野目前對花東交通相關法案是否違憲存在歧見,可先邀請憲法學者專家辯論,倘若達成可由立法院提案的共識,就必須由立法院主責辦理政策環評。
賴中強表示,民主不應該只是強行表決,更可貴的是,不同意見間的溝通說服與尋求共識。尤其是今年的選舉結果,國會單一政黨皆未過半,國會三黨在推動各項政策法案時,更應強化與公民社會的對話。
賴中強呼籲,國會三黨與新政府要推動的重要法案、重大政策皆應努力與公民對話,就從國民黨推動的花東交通三條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