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泰國置產移民代辦居留證 房產業者挨罰20萬
近期有房地產業者在臉書刊登泰國房地產購置廣告,宣稱「成為會員即可享受泰國特權且可長期居留」。移民署高雄專勤隊調查發現,一名鄧姓男子趁著疫後旅遊熱潮,與某房地產公司負責人陳男合作,高調舉辦泰國移民居留及置產說明會,依違反《入出國移民法》對兩人各罰20萬元。
高雄專勤隊表示,隨著國際間疫情解封及國外旅遊風氣盛行,赴泰國旅遊成為許多民眾出國的熱門選擇,鄧男趁機與陳男合作,在房地產公司官網上以「官方獨家授權」、「免費送泰國精英簽證」等文字大肆宣傳,意圖招攬民眾辦理移民業務。
鄧男、陳男更大手筆在高雄知名飯店舉辦「泰國移民居留及置產說明會」,吸引近百人參加,宣稱「泰國政府在台授權辦理」、「不須購置房產也可辦理泰國長期居留簽證」,並強調當天可免費申請,涉嫌非法經營移民業務。
高雄專勤隊向泰國在台辦事處求證,確認該公司未經許可即在官網刊登移民業務廣告,並收受泰國居留簽證申請,再由鄧男轉交泰國端處理,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中「未經許可不得經營移民業務」的規定,因此分別裁處兩人新台幣20萬元罰鍰。
高雄市專勤隊隊長趙志成表示,經營移民業務應向移民署申請領取註冊登記證,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一旦查獲未經許可辦理觀光以外之居(停)留、定居及歸化等業務,可處新台幣20萬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