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遭上銬 民團批獵巫

台北市警察局局長張榮興(左)表示,解送女社工未符比例原則,帶隊偵查隊長疏忽申誡處分。(中央社)
台北市警察局局長張榮興(左)表示,解送女社工未符比例原則,帶隊偵查隊長疏忽申誡處分。(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台北市爆發疑似保母虐死孩童事件,其中負責訪視的社工遭上銬移送,複訊後以30萬元交保。對此,司改會等多個民團昨(13)日聯合發表聲明表示,台北市警察局、北檢應就本案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且應就戒具使用是否具備正當性、是否過當,公開檢討、說明;台北市警局局長張榮興1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指出上銬於法有據,但戒具暴露的部分的確有疏失,帶隊的偵查隊長申誡處分。

民團表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應避免不當曝光,應預先有相應措施,卻使該名上銬社工無端遭眾多媒體拍攝報導,全未顧及當事人隱私,乃至在偵查程序中的案件,讓社工先須面對大眾公審,對其人格尊嚴與基本人權有重大侵害。 

民團指出,該名社工全程配合,精神狀況穩定,也無攻擊、掙扎、脫逃傾向。然警方卻將其上銬,其使用戒具之比例原則為何?北市警察局及北檢應就本件有違《刑事訴訟法》及《戒具實施辦法》部分,提出公開之檢討與說明。

民團表示,本案偵查階段,事實均未明朗,上銬解送基層社工,傷害專業、侵害人權。司法正義不是用嗜血獵巫、震怒悲憤、地毯式肉搜等取得。

賴清德:多數社工盡心力 執法應注意比例原則

副總統賴清德13日說,基層社工是社會安全網的第一線,承受沉重責任,他相信多數社工對於助人工作皆盡心盡力;他並希望,偵辦過程中,執法單位應注意比例原則。

賴副總統透過臉書發文表示,台北市虐童案件,民眾無不心疼、悲憤,當得知手無寸鐵的幼小孩童竟遭受如此對待,他和大家一樣心痛不已,總統蔡英文也同樣感到痛心,並且高度關切,讓孩子能在安全的環境下健康成長,是政府的責任。

關於此案在業務權責單位間,通報、訪視以及照護人員管理上的不足,中央政府主管機關將全力協助後續檢討、落實,務使地方相關單位從速改善。行政部門也已召開專案會議,將儘速針對制度面問題,給予通盤檢討與改善作為。

對此,北檢表示,本案偵查過程,台北地檢署均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檢察官之前所為傳喚、調查、聲押被告等情,均未對外揭露,亦未見諸媒體報導;因3月11日上午經某民代召開記者會,及被害人親友於社群軟體披露相關案件資訊後,始引起媒體高度關注,但媒體報導中之相關照片、對話紀錄等內容,均非本署人員提供。

上銬移送惹議 帶隊隊長記申誡一次

警政署表示,已責成該局檢討策進、精進執法作為,並由該局局長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已通令各警察機關,依法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職務時,應遵守相關規定,恪遵偵查不公開及比例原則,審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精神狀況、所犯罪名及相對戒護能力妥適使用戒具,並應避免犯嫌遭受媒體拍攝、直接採訪,以保障執勤安全,並兼顧人權維護。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13日表示,審酌整體涉案情節,確實有未符比例原則情形,且解送過程應避免手銬暴露,帶隊偵查隊長疏忽將申誡一次,並列為案例教育,加強員警訓練。

張榮興說,此案為北檢核發拘票和搜票,依法可上銬,但對於使用戒具部分,若無脫逃、自傷、自殘等情形者,審酌案件可衡量;執勤帶隊者未審酌、充分了解當事人情形,雖然合法執行,但審酌仍欠周到,會加強檢討和列為案例檢討和策進。◇

新聞小辭典:比例原則

衡量手段是否過度的標準,手段與目的之間必須適當。此原則包括:合適性(採取的手段必須有助於目的之達成)、必要性(各種手段中,必須選擇對權利侵害程度最小的手段)及狹義比例(手段造成的損害,必須小於目的所欲達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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