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再提修法 《妨害司法公正罪》、《棄保潛逃罪》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黃珊珊、吳春城5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將提出第二波立法,包含「妨害司法公正罪」、「不法關說罪」以及「棄保潛逃罪」,要讓高官權貴在犯罪後無法再靠人脈關說、棄保規避刑責,落實真正的司法正義。
黃國昌表示,針對「妨害司法公正罪」,黨團主張新增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至之三,如果有人試圖透過賄賂、騷擾甚至犯罪行為、嚴重妨礙司法與公平正義要課以一定程度刑罰,甚至通譯不為證言、鑑定。
至於「不法關說罪」,黃國昌說,黨團主張新增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四至之五,對於不法關說的法官、檢察官課以刑責,且若與生活上有密切利害關係人,實行犯罪行為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黃珊珊表示,「棄保潛逃」目前在刑法中沒有相關懲罰規定,所以棄保潛逃在台灣成為權貴犯罪普遍情況,將提案「棄保潛逃罪」新增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以增加刑期與嚇阻力、罪加一等,適度提高脫逃罪之刑責,才能發揮司法的公正性,不讓高官權貴心存僥倖。
吳春城表示,現行法律對貪汙罪只要不涉及金錢、利益、對價關係就無法課予刑責,導致大哥永遠抓不到,台灣若要成為真正民主法治國家,必須把相關法案透明化,不要把民眾當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