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網紅自導自演豬仔遇害 柬國法院火速判刑2年
網紅「晚安小雞」為了製造流量,12日親赴柬埔寨「詐騙園區」,自導自演拍攝「囚虐豬仔」大片,引起柬埔寨政府關注,當局隨即以涉嫌散布不實訊息、損害柬國形象將他與共犯「阿鬧」逮捕,並查扣劇本、眾多道具等證物。當地法院15日火速判處兩人有期徒刑兩年。
據《柬中時報》報導,西哈努克省初級法院指出,「晚安小雞」本名為陳能釧(31歲)、「阿鬧」本名魯祖顯(34歲)。他們到柬埔寨是為了拍攝關於人口販賣、凌虐、強姦和人體器官交易的造假影片。兩人12日晚間直播陳男在一棟大樓被保安毆打,13日又到西港「唐人街」上演慌張逃跑戲碼,聲稱被人追捕並呼喊求救。
經法官審訊後,主審法官援引《刑法》,裁定陳、魯二人犯有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並罰款每人柬幣400萬元(約新臺幣3萬元),刑滿後才能驅逐出境。
西哈努克省省長郭宗朗15日在省警察局召開破案記者會,被上銬的陳、魯兩人在媒體鏡頭前下跪,請求原諒,希望給他們機會,利用自身的流量拍攝真實的柬埔寨。但郭宗朗強調,他們犯下嚴重錯誤,必須承擔柬埔寨的法律責任,「如果我們原諒他們,那麼接下來還會有人繼續捏造類似假象,抹黑柬埔寨形象。」
對此,知名律師林智群在臉書表示,這有如「法院得來速」,臺灣法院不可能這麼快判決。據我國《刑法》規定,外國人若在臺灣犯罪遭判刑,也是要等服刑結束後再驅逐出境。不少網友對柬國法院的效率感到驚訝,笑稱「臺灣要向柬埔寨看齊,造謠做假的馬上少一半」、「兩年後小雞可以出一部柬埔寨監獄歷險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