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歐盟批兒童遭拒進投票所 中選會:加強宣導
小歐盟副秘書長沈佩玲表示,投票日當天陸續收到有民眾反映進入投票所被禁止,他們邀請民眾回報,選後一週內共收到17件回報,整理訊息後整理出兩點,第一點是選委會對於六歲以下可不可以進去規定不一,第二點是員警阻止的比例非常高,詢問選委會和派出所後得知他們是分開訓練,也沒做資訊統合。
立委陳培瑜認為,在本起新聞事件後,必須要求中選會、選委會、選務工作人員,因為距離下次大選還有兩年時間,可以召開更多的相關課程訓練和配套措施,台灣的行政部門做了很多想要有利於兒少的環境,但關於選舉一事,很多大人對兒少的想像或不同族群的想像,還停留在過去的狀態,這部分要趕快跟上。
中選會表示,2020年5月6日修正公布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3項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第4項規定,已增列選舉人照顧之6歲以下兒童得進入投票所,已納入中選會訂定的相關手冊,並函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加強宣導,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落實辦理,並精進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教育訓練,要求工作人員務依法令規定辦理。
此外,中選會也提到,已於今年1月31日函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配合性別平等政策,於受理候選人登記時,基於現場秩序維護及安全考量,得限制陪同候選人登記之人數,惟不得限制孩童進入候選人登記場所,以建立友善登記參選環境,並請於辦理各項選務工作時,加強性平觀念之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