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為選舉投票日 中選會提醒六點
六點提醒為,一,請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二,請不要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三,圈選選舉票時,請使用選舉委員會提供的圈選工具在圈選欄內圈選,切勿使用印章圈選,否則會變成無效票;四,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五、不可以撕毀選舉票,違者,處以新臺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六,請勿攜出選舉票,違者,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中選會表示,本次選舉人數超過1954萬人,首投族人數約有102萬人,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有4120人。此外,本次選舉增設投開票所,在各直轄市、縣(市)共設置1萬7795個投開票所,較2022年增加146所,動員選務工作人員超過24萬人。
中選會也提醒,1月13日凌晨零點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為任何候選人助選,違反者,將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還會加重處罰,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媒體詢問,有些候選人有相關配件,甚至有人在頭髮上理成某候選人的臉,是否能進入投票所?
李進勇表示,投票當日不得為任何候選人的競助選活動,若有民眾、助選員、候選人本身穿戴、攜帶物品,上面有候選人的號誌、印章、圖案等足以識別的標示時,可能就會被認為是競助選行為,這是違反規定,查證事實後會依法處理。
至於頭髮出現候選人的臉,李進勇認為,就個案來講,一般客觀會認定是一種助選行為,希望大家都能夠遵守法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