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零容忍溫暖執行 因病停繳關懷又轉介

士林分署執行員親至家宅了解,發現其家庭遭遇困難,給予協助渡過南關。(士林分署提供)
士林分署執行員親至家宅了解,發現其家庭遭遇困難,給予協助渡過南關。(士林分署提供)

【記者宋順澈/台北市報導】

為落實公權力,維護交通正義,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確保民眾行的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專案」時,發現陳姓義務人因「酒駕罰鍰」,辦理分期後已有2個月突然中斷繳納,如果是「因病停繳」也沒有前來說明。

士林分署因擔心其發生經濟困難而急需協助,遂於今(113)年1月15日至陳男家中查訪瞭解,遽然發現陳男因病僅有些微工作收入,卻需自己扶養2位小孩,士林分署除對陳男暫緩執行外,同時協助轉介至社福機構團體,給予相關生活所需之急難救助,期能讓其度過難關。

現年43歲的陳姓男子,於111年10月2日凌晨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遇警盤查攔檢,陳男因涉犯毒品刑案遭判刑而假釋中,為免遭撤銷假釋而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檢測,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社后所舉發後,由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新北交裁處)裁罰新臺幣(下同)18萬元,陳男因逾期未繳納罰鍰,經新北交裁處於112年2月間移送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收案後隨即強力執行義務人存款無著後,陳男旋即前來辦理每月3,000元至8,000元之繳納方案,並持續繳納至112年10月,合計已清償3萬元。

邇來,士林分署發現陳男近2個月突然中斷分期未繳納,擔心其因失業、經濟困頓或遭逢變故等情而急需協助,遂於今年1月15日至陳男家中查訪瞭解。

前往住宅遽然發現其因有手麻病況而無法繼續擔任司機開車工作,遭留職減半薪,剩餘微薄工作收入,卻需自己扶養2位12、13歲小孩之單親家庭,除對其暫緩執行外,同時主動協助轉介至社福機構團體,給予相關生活所需之幫助,期能讓其度過難關。

士林分署提醒民眾切記喝酒不開(騎)車、開(騎)車不喝酒,以免害人害己,殃及無辜。並再度呼籲社會大眾應共同拒絕酒駕,如受裁罰亦應儘速繳清,切勿心存僥倖,規避執行。義務人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完納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輕忽士林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絕對執行到底的決心。

(網址:http://www.sly.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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