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內3度酒駕罰不怕 高雄執行分署以2.5萬把車賣了
黃曆新年即將到來,民眾訪友聚餐、尾牙餐敘後,飲酒駕車的機率相對提高,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15日啟動第四波全國「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針對嚴重違規案件優先強力執行。一名鍾姓男子在5年內3度酒駕卻罰不怕,高雄分署便直接將車輛拍賣。
高雄分署執行第四波酒駕專案,針對酒毒駕、拒絕酒測、累犯等嚴重違規案件優先強力執行,對於積欠罰鍰的違規駕駛人,調查財產後迅即祭出查扣名下汽機車、不動產及聲請限制出境、拘提等強制執行手段;而酒駕連坐加罰的乘客或汽機車車主,也列為執行重點對象,以貫徹政府對「酒駕案件零容忍」的決心,杜絕酒毒駕歪風。
高雄分署表示,一名44歲的鐘姓義務人,2021年4月酒駕被員警攔獲,因他在5年內第2次酒駕,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規定重罰36萬元,且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未料,鐘男竟又於同年11月再次酒駕遭查獲,積欠違規罰單合計26筆共87萬7,400元。高雄分署收案後,立即查封他名下車輛,並以2萬5千元拍定。
另名49歲林姓義務人,則於2021年8月拒絕酒測被裁罰18萬元,2022年10月又因酒駕被警方攔獲,由於他在10年內第2次酒駕,依法被裁罰36萬元、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並移送高雄分署執行。執行官查出,林男名下有3筆位於林園區的土地,目前已完成查封鑑價程序,定於今年2月6日下午3時拍賣。
此外,同樣拒絕酒測的59歲李男,不僅態度惡劣,更沒有駕駛執照,被依法裁罰18萬元、終身不得考領駕照,且他還有闖紅燈等其他違規行為,滯欠的交通罰單金額累積19萬1,700元。高雄分署調查發現,李男名下雖無存款、薪資可供執行,但卻有一筆位於旗山的土地,因此立即查封鑑價,定於今年1月23日下午3時公開拍賣。◇